当在“博文书城”看到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时,就想这特殊时期的“爱情”特别动人或者与众不同吧?其实,当时是冲着马尔克斯这个人和“百年孤独”去的,正好看到这两本书放在一起,爱屋及乌,一并买下了。“主产品”《百年孤独》翻了几页丢下了,拿起“附产品”随便来翻,没想到居然从头看到尾,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爱情”的魔力可见一斑[呲牙][呲牙]
不过,翻了大约一大半,也没看出这“爱情”的魔力何在,如何动人,如何与众不同。只看到里面的一个男主人公的“乱来”,只看到挺随便的“性”及私生子随处可见。且这个“乱来”的男主人公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私生子,而他的父亲、两个叔叔也是私生子,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崽打地洞”了。
也许山三的文学欣赏水平实在有限,看不出作者如此写的意图何在。倒是想起先生的话来“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山三大约是末流的道学家,不入流的文人,倒是觉得《红楼梦》胜在语言,之生动,之有趣,之文采斐然,后来的作品无人出其右。有人赞美其思想性,反封建礼教,追求恋爱自由,反倒不以为然。《红楼梦》翻过不下十几次(从头至尾的十几遍),或许疏慵愚钝,对如何编故事或场景描述,亦或是如何有深奥的思想,或者隐藏很深的东西(神龙见首不见尾)倒是少受影响,比较受教益的是其“巧夺天工、亦庄亦谐、正话反说”的语言。《霍乱时期的爱情》虽是翻译之作,语言也是很生动,动辄就有很多很动人很形象的比喻,这“爱情”不过如此云云,或许是偏爱语言吧,比较注意这些。不过,倒是书的末尾给这苍白、无聊、可爱又可恨的“爱情”来了一个不是很俗的注脚——半个多世纪之后,这个私生子加一直未婚的男主人公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初恋,76岁的时候面对72岁、死了丈夫的初恋,仍然不减当年的追求热情,仍然激情澎湃,仍然矢志不渝,不免叫人有些感动,这大概是所谓的“真爱”吧?真爱不分年龄,也不被时光冲淡,甚至是“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甚至与“性”无关。当然也做,甚至还是青年小伙子的激情满满,倒是叫人疑惑,称奇叫绝。
黄昏恋自然有些阻拦,有些绊脚石。女主人公的女儿从新奥尔良市赶来劝说母亲,说母亲如果跟那个私生子,卑鄙的小人在一起,会毁了我们家几代人积攒起来的声誉,得不偿失啊!但女主人公面对女儿的百般阻挠不为所动(她女儿劝阻的理由是“我们这个年龄的爱情已属荒唐,”她叫喊道,“到了他们哪个年龄,那就是卑鄙!”爱情也分年龄?或许也分,只是各有各的色调罢了),“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伎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让他们见鬼去吧!”“如果说我们这些寡妇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再也没人能对我们发号施令了。”(关于爱情,要不要物质、地位呢?要;要不要感情,三观一致等等呢?要。只是许多时候,二者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看起来十全十美,更多的时候是如何挣扎取舍,两害相权取其轻)(她女儿的观点代表了世俗的看法。“我们这个年龄”大概五十岁左右吧,五十岁就不应该有爱情了?就等死么?二十岁之前不谙事,五十岁之后就等死,人生短短三十年,太可怕了![呲牙][呲牙])
没办法,因为受到舆论的压力,受到子女的阻拦,也是中国人的老办法——私奔,眼不见为净。她跟他悄悄地坐船,什么也不带,“人一个,卵一条”,轻松地去远方了。
人老了,便有一股上了年纪的酸味,臭味,发酵后的气味倒是真的。“我们闻上去已经有股兀鹫的味儿了。”这是人内脏器官衰老的标志,由内而外的,无论你怎么洗,除非洒上最香的香水。爱情也洒香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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