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顾法律网对话!
事情经过:
1.有个自称是中顾法律网的人员添加我微信后,告知公司有个好的合作项目。项目名称为:精准案源介绍,就是有客户咨询的就推荐给律师,承案后再进行二八分层。问我有没有兴趣了解下。哈哈,作为律师,最愁的就是案源了,有这么好的事,当然想了解下。接着这个人就将我微信推荐给了厦门这边负责人处。前面聊的挺好的,然聊着聊着就笔锋一转。发给了我一些页面,问要不要进行合作。答复到:这个精准案源二八分层的项目可以先合作。如果合作好的话,再考虑进一步深入合作。这个时候中顾法律网的客户就不爽了。告知,这些精准客户都是推荐给合作律师的。这么说我还是不生气的,因为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还是懂的。然后面一句话还是伤到了我。淡淡的讲了句:周律师,你这就好比去超市,看到一瓶水挺好的,但是买之前得先尝下,你觉得可能吗??这么一句反问,搞的我还真有点胸闷,心堵得慌。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向中顾法律网进行投诉下的。接着就有了下面的对话。
电话接通后,把事情经过大概讲了下,对方态度也是挺好的,各种赔礼道歉,大概两人聊了五六分钟吧。最后放了几句话:
1.先是肯定了他们的这种营销模式,但是明确告知,由于你们的行为伤到了我的自尊,因此我在律师职业生涯中是不会选择再与你们中顾法律网合作的,就是你们很厉害;
2.你们的这种营销模式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其实这就有点像你们是一家卖菜的店,在经营过程中,大肆用广播喊叫,我这边的萝卜一毛钱一斤;小白菜一毛钱一毛钱一斤。这个时候客户听到了这样的话,赶紧的就往你们这边跑来了。等客户买好了萝卜与小白菜后,正准备结账的时候,你们告知,你们不能只买萝卜与小白菜的,这样我们是会亏本的。必须把十块钱一斤的西红柿带上,买一点不行,至少得买一斤以上。这个时候客户就不愿意了,那就不买咯。这个时候卖菜的就不爽了,冷冷了数落这些客户,什么东西,就知道贪小便宜。在这我想说的是,你们利用卖菜的营销模式进行推广寻找客户,这本身没有错。但是一旦当客户选择观望或者不买的心态时,你再以此来讥讽、讽刺、挖苦客户,这多少有些不道德。要知道坑是你们自己挖的,我们客户跳下去了,最后发现出现问题,又跳出来,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的。
3.特别强调一点,我今天打这个电话跟您反馈这个问题,绝对不是针对接待我的哪个中顾法律网客服来的。如果您因此而责备这个员工的话,那你真的是误解我了。我之所以给你们中顾法律网来这个电话,主要是想告知你,在这个小问题上,作为客户的我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也是想转达一个意思,就是希望你们这家大公司在使用同样的推广模式的情况下,希望不要用到同样的言辞去对待你们潜在的客户。因为这些话确实会伤到人的自尊。
4.接着这一点也是我最为担心的,是不是这就是你们公司的工作文化。先利用那个广播卖菜人模式吸纳客户,一旦客户只买萝卜与小白菜,就马上露出狰狞的面目。我觉得作为一个大公司,这样做多少还是有些不道德。
5.关于这一点,也是我拨打中顾法律网客服电话的直接原因。就是你们员工讲的那个卖矿泉水的故事,堵的我胸闷的很,不跟你们反馈下,我觉得我可能是会得抑郁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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