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的雨夜,静静地坐在电脑前,在别人的悲欢离合里无声走过,却那样强烈地想起了他。我承认我没有时时在想他,甚至很久也不曾说起他。书上说,当你对一个人从想念变成想起的时候,是心甘情愿地从他的生活里蒸发掉了,而我,竟然从他的生活里蒸发掉许久了,想到这个,有些凄凉。
相识的三十多年里,我们相守的日子屈指可数。我离家求学时,他在家读书,而当我回来时,他又离家求学。当我已经固定地生活在我们一起长大的故土时,他又像鸟一样飞到了千里之外。
而且一去这么多年,中间只回来寥寥几天。这样的聚少离多,让我始终顽固地以为,我和他的距离是这样遥不可及,甚至几个月我们之间可以杳无音信,尽管手机电脑就在我的手边。
我曾经艰难的跋涉生活里,他从来不曾参与,甚至我结婚生子他都不曾回来问候,我都不敢确定我的世界里他是否来过。我常常无限悲凉地想着我们彼此间的漠然,想着父母百年后我们是否还爱着彼此。
他很久回来一次,依然会像小时一样贪睡,四脚拉叉躺在床上,依然看电视到半夜然后狠狠吃吃一顿,他从不与父母拉家常,满嘴都是他远方新奇的事物,像一个十足的文艺青年那样虚妄。这个时候,我心里总是难过,难过他怎么还不长大。即便是他结婚生子了,回来讲话的腔调还如此,父母常常叹气得不到他的嘘寒问暖,盼了许久归家的儿子,总是至多三天后头也不回就走了。
该结婚的年龄,他忽然回来说要结婚,人都带回来了,我以为我会置若罔闻,可是心里却像着了火,我怕父母很多地方不妥帖,又怕老人遇见这样的大事着急,只好亲历亲为,我给他找车,订婚纱,给他买保暖衣,接远方新娘的至亲,陪的他的新娘子化妆。
那个寒冷的冬夜,我觉得自己像个刹不住的陀螺,直到家里接新娘的新车缓缓离去,我才长出一口气,踩着厚厚的积雪搭车回家。那天,很冷,家里很多街坊邻居,热闹的很是喜庆,新人要和父母照全家福,而我这个嫁出去的女儿,是被隔在外的,望着父母和他们拥簇在一起,我的心痉挛了很久。
不久的夏天,他告诉我,要回来生孩子。整整两天,烈日下我奔波于家和医院,陪着母亲,陪着他和他的妻。这个将近一米八的男人事无巨细都回头问我怎么办。这么多年在外漂泊,他什么样的场面没经历过?可是回家了,他却依然是个孩子。
当时,我很烦躁,很想骂他,心里更悲凉的是,不知道自己要管到何时。可当从医生手里接过那八斤六两的侄儿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那种喜悦溢满全身,走在落日的余晖里,我真想放声高歌。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是爱他的,否则我不会流泪。即使他做了那样多不靠谱的事情,尽管我在心里骂他了无数遍,尽管我常常对他题名道姓,对他的言论不屑一顾,可是当他叫我老姐 的时候,当他和我腻味时,我还是会下意识轻轻揍他几下,心也化了。
人到中年以后,常常忆起以前的日子。想起儿时的我们,想起爷爷奶奶对他的宠,想起我恶狠狠得摔他的玩具,想起他躺在地上撒泼打滚,想起他曾经漫长的病,想起他被小朋友欺负时我的懦弱,想起他把人家头砸破时我的惊慌,想起他刚上学时,我把攒了一暑假的零钱都给他买冰棍。
想起他刚上初中,我骑着笨重的自行车给他带粮食,在那个又高又大的仓库里,我费力地把大半袋麦子拖起来倒到摞得很高的粮食堆上,汗水顺着脸颊流进眼睛,涩涩的疼。
想起长大后的每年寒假,晚上我都执拗地跑到好友家胡侃,常常深夜12点了,他在好友家门外唤我回家。然后我们一前一后走在寂静的大街上,厚底木头鞋把地踏的嗒嗒很响,冷寂的夜好似一下热闹了。
很多时候,他干脆陪我一起去好友家,然后依然深夜归家。那一夜,雪下的真大,脚踩上去咯吱咯吱,留下很深的脚印,昏黄的路灯把我俩的身影拉的又长又依稀,他不时和我说着话。回头看时,坟地里已有了零落的冥火。这样的日子每个冬天都有,直到我彻底离开我们的家。
他成绩一直不够好,中招考试失败,躺在凉席上闷头睡,谁问他想法都不说,父母愁得茶饭不思。我气他不争气,死命拽他,如今早已忘记他当时对我说了什么,只记得他冲我发了脾气,恶狠狠得。
平生他第一次吼我,我楞了半天,才悲痛欲绝说了一句:“以后我再也不认你这个弟弟了!”冲出门去,在街上放声痛哭,母亲劝了好久,才回去。后来他去上了一个不入流的高中,却常给我写信了,写很长很长的信,他和我一样,文科是好的,文字细腻敏感。
我读着读着就会落泪,常常觉得他不懂事,不会思考,可是我却看到了和我一样的一颗少年心。放假我给他整理旧书,总会看到他写的胡乱的随笔,那龙飞凤舞的文字也许就是他年轻而纷乱的心吧。
跌跌撞撞上完高中,高考后,他没给自己复读的机会,背着行李去了建筑工地,将近一年的时间,我不知道这个18岁的少年是怎样把自己决绝地交给了江湖。
他离家以后,我过自己的生活,过的很狼狈,其实也无暇顾及他。两年前,我遭遇生活的重创,平生第一次面对亲人死亡的威胁。我站在手术室门口小小的简陋准备间里给他打电话要钱,要一大笔做手术的费用。我哭的泣不成声,他说:姐,别怕,有我呢!”
几分钟后他转账给我,然后告诉我,他已经订好了火车票马上就回来陪我。在熙熙攘攘的重症室门前的大厅里,别的病人家属三五成群互相安慰打气,轮流值班。我和他蹲在角落里,我默默吃着他给我定的外卖,心里一片安宁。
如今他已三十有四,脸上渐渐有了沧桑。他说他做了一个小头目,一个月能领到万把块钱。我知道在偌大的京城,这样的薪水依然不高。只是如今他已经为人夫为人父,是个养家糊口的男人了。
我告诉他,我什么也不再需要他的,只想他照顾好妻儿,做个有责任感的男人。无论过多少年,这个男人在我的心里还依然保留着童年的稚嫩。想到他,心里会微疼。
这个世上,他是我唯一的手足,我忽然那样想他,想和他说很久的话。想和他并肩坐在一起,聊聊我的生活,聊聊彼此无处释放的苦痛。而我明白,我们永远不会背叛这样的亲情,永远也不会,我会永远爱着他——我唯一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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