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梨树县志看到张翠萍这个先进人物。梨树县志里面的人物大多都是早期革命参加者,唯独这个叫张翠萍的她是先进知青的代表。
张翠萍上海卢湾区人,1950年生人,于一九六九年中学毕业,做为知识青年下乡到吉林省梨树县刘家馆子公社大力虎四队插队落户。由于在学校时就积极要求进步,深得同学信任,因此被选为集体户的户长。生活上她乐于助人,工作上积极肯干,户里所有琐碎事她都主动参与。户里同学得病,她半夜起来烧水为其服药。甚至当地的农民家里有事她都能主动帮助家属干家务活。总之,下乡期间她干了许许多多让人看了是闲事的事。
集体户所在生产队处在东辽河的下梢。下乡当年的九月,由于连降暴雨,河水猛涨,河堤随时可能决口。即将成熟的庄稼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生产队长已经带领男劳力上河堤抢险。张翠萍看到险情严重,带领户里的张佩芬、王箴、陆生弟来到河边,四人手拉手在齐腰深的河水中向河堤游去。突然,一股巨浪卷着一棵树袭来,将四人打散。群众看到后纷纷跳入水中抢救,然而,张翠萍被洪水卷走,不幸牺牲。时间为1969年9月2日。
张翠萍牺牲后,中共梨树县委根据张翠萍的事迹,追认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革命烈士。还在张翠萍牺牲的地方开了追悼会,同时做出向张翠萍学习的决定!
六九年四月到九月在集体户时待的不足半年时间,就为了抢险而牺牲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看着看着眼里涌出了泪水。上海知青来东北的非常之多,我下乡附近的大队就有好几个上海知青的户。当时,他们下乡,我们也一样下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而今回忆当时的状况,他们困难状况要比我们大得多。张翠萍烈士做为先进知青代表写入梨树县志,也是对烈士的一种肯定。
当然,为救灾而牺牲的知青很多,黑龙江的金训华也是与洪水奋斗而牺牲的,那个时候,我们刚刚入中学,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搜索网上,只有《上海知青网吉林频道》《上海知青在吉林》有这一段简述:“9月,吉林省梨树县上海知青张翠萍,因洪水暴发为抢救国家财产牺牲,被追认为中共党员并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张翠萍她死得其所,重于泰山!现在有的人在写这方面的文章时,最后总要补上一句“虽然精神值得学习,但是他的做法不太可取。集体财产固然重要,可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如泰山’,完全比不上‘泰山’还差很远。”
结尾把事情说得很浅显,他们根本不理解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共产党及其领导下党员,要是在解放前都怕牺牲自己的生命,哪里还有我们解放后出生的人幸福生活?更谈不上还能生出说三道四的来?现在把精神的东西践踏得一无是处,形成了金钱至上的道德观。是这个社会产生各种问题的根源。
能看到张翠萍烈士写在梨树县志里,这对于上海知青乃至于全体知青的肯定!
这一代知青几年、十几年的奋斗经历,至少在那个时期为国家付出自己的青春,而没有这样的付出,何谈国家建设的稳定?
现在成为某些人赚钱材料,成为某些人贬低那个时代话柄。但是,他们抹杀不了烈士的光辉形像!他们如同小丑一样,只是一时的充分表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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