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与形

作者: 大佛顶首 | 来源:发表于2018-01-01 16:12 被阅读0次

    形、质、色、光——构成可视形象的最基本因素:

    形是指世界一切物像本身的外形和形体,它依一定的结构组成;
    各种形和形体都具有各自的质,无质不成形;
    色源于光,无光不见色。
    造型艺术是审美地表现客观世界中由形、质、光、色构成的形象的一门艺术;通过呈现于艺术品中的审美形象来表达作者的情感、素质、意志和思想,或者说表现作者的灵魂。
    线、面、色、笔——艺术家表现客观对象的基本手段:
    线条是对物像造型理解概括的艺术手段;
    表达质感、光感需要线、面、色相结合;
    线面色通过一定的笔法“写”出形象,才能进入高层的审美领域,笔法往往更能较直接诉诸情绪,淋漓尽致地表现作者的情感。
    具有审美意义的线面色笔可以说是画创作的最基本的艺术手段;而要掌握这些艺术手段,首先要了解和研究客观物体的形质光色的规律,才能在艺术的再现和表现中获得较高层次的自由,而其中形和色是最重要的。
    尔雅云:“画,形也”;唐代画家张彦远说:“宜物莫大于言,存形莫善于画”;东晋顾恺之更深一步提出:“神形兼备、以形写神、依神取形”的主张;南朝宋宗炳提出:“以形写形,以色貌色”,区分了形色的各自特征;南齐谢赫总结了绘画六要,其中不仅以“应物象形、随类赋彩”划分形与色的区分和特性,而且还从审美高度提出了“气韵生动、骨法用笔”的艺术指导。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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