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接到侍候母亲十年的保姆电话,其子酒后且非驾,庆幸的是车刚启动尚未开走前,被警察抓获,酒精含量112,已经构成危险驾驶。听警方说要移到法院,问我能否帮忙,认可罚钱,也别进去。大年底的,如果儿子进去了,他们一家人的春节也无法过了。
我和孩子通了电话,询问事情的经过后,告诉他:这已经构罪了,能判到什么程度,我无法预料,只能先求朋友咨询一下。顺便替他母亲教训了一番,告诫他好好做人,与法律沾边的事最好不要做,涉及犯罪,谁也保不了。
看在母亲在世时,保姆精心照料的情义上,我先打给一位曾经公安的朋友,只是想通过他了解案件的严重程度。朋友误以为请他帮忙开罪,解释自己能量做不到,我忙解释:我知道小孩已经涉及犯罪了,必须履行法律程序,只想知道公安需要多长时间,还有没有从轻情节。关键要过年了,如果能错过春节,该负的责任,必须负的。我们也不能以身试法,包庇放纵犯罪,这个原则底线还是有的。然后,真诚道谢,挂掉电话。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提到:求人帮助,都是在消费自己的人脉,把好不容易建立的友谊破坏掉。朋友,只是用来谈心的,而不是用来消费的。所以,不要把人脉用尽,留一定空间,淡如水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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