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2(静心而论1432):《建构解决之道》第四篇——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分享十三:团体个案研讨会议
Taylor(2010)将焦点解决反思团队修改并发展为“团体个案研讨会议”,并更清楚的给予进行的规范与说明,具体有以下六个步骤:预备阶段、案例说明、澄清、肯定、反思和统整。
1.预备阶段:先组成团队,包括一名主持人,一位提案受督者,以及4~5位团队成员,彼此面对面做成一个小圈圈,时间大约进行40∽60分钟。受督提案者需预备口述当事人相关内容,有无书面材料都可以;由主持人先进行正向开场,关键是他必需把握让会议的氛围保持在焦点解决取向的轨道上。
2.案例说明:主要是由提案者进行大约10分钟的案例说明,简单说明这个案例的基本情况,自己做了什么?做完之后案例怎么样?以及自己期待的是什么?希望把这个案例拿出来以后自己有什么收获?想想什么?主持人在这时候要确认澄清一下他的督导目标。
3.澄清:主要是有团体成员向提案者澄清案例的整体情况,并促发提案受督者各种可能性的思考,这一阶段大约需要15分钟;团队成员包括主持人在内,在提问问题的时候,只是提问当事人的背景资料、受督者与当事人的互动等,不要发表很多自己的观点,与这个个案的基本情况无关的话题不要提问。
4.肯定:主要是为团队给予提案者肯定的时段,时间约需5~10分钟;所有团队成员(包括主持人)直接地、面对面地,轮流针对提案者的各种例外(包括他的付出、难得的地方,成功的介入等等),给予大量的肯定赞扬,并鼓励,这个时候提案者仅仅需要接受大家的赞美,不需要作出任何回应。
5.反思:主要是由所有团队成员,包括主持人进行个人主观反思,时间大约15~20分钟;提出个人反思意见,而不是有批判提案者的意味。这时候提案者也不用回应,但可自行记下他们的观点,作为自己的参考,并进行自我反思。
6.统整:主要是由提案者统整所得,时间约5分钟。
这样的焦点解决反思团队的模式,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带给提案者很大的支持,以及获得扩大思考的刺激;避免了只有一种声音的主导,相当容易执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