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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常流-35

法源常流-35

作者: 幸福怡然1314 | 来源:发表于2019-12-03 21:43 被阅读0次

    “万物为我所用,不为我所有”

    在根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是为破除我执,不贪著。

    所用之用,非功利之用。

    道家说:无用之用方为大用

    两者之“用”,皆有异曲同工之妙。

    世间万物与我同在,彼为所用。因因缘和合而同在,任运而来心感喜悦。因同在而感恩彼此,珍惜彼此。

    细行于生活:粗茶淡饭为我所养为我所用,不执于我有。棉麻布衣,丝丝织成,丝丝缕缕也万物生成,为我所用,心存感恩!

    我,并非有我,因缘和合而成。宇宙之大,万物其中。布施不执于我用,持戒不执于为有,方承其我之用。

    入世为我所用,出世不为我所有,佛法如是。

    感恩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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