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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那年,父母已经在家帮我找好了工作。
可是,我没有回去。
那是一个人口不到五万的城市,安静而又沉闷。
从东面开车到西面,只要半个小时。
连火车站都没有,因为怕刹不住闸了,火车会一下子溜过去。
说不爱她,是假的。
因为我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
青春期所有美好的回忆,全部封存在了那里。
包括高一那年,我爱上的第一个男孩。
清楚地记得,他父母开着一间超市,就在学校附近。
每天,为了能看到他,我会越过其他的小卖店,只去他家买东西,有时候仅仅是一个棒棒糖。
男孩白白净净、清清爽爽,应该有二十多岁了。
长长的睫毛,细长的手指,嘴唇特别粉嫩。
每次看到,我就想起三个字——花骨朵。
青春期的女生真是奇怪,仅仅喜欢人家的外表,就开始朝思暮想了。
经常幻想,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女朋友,两个人可以手牵着手在小镇遛大街。
许多次,幻想他的吻。
不知道,当我的嘴唇碰上他的,会不会像触电了一般,悸动。
为了能多一点时间跟他相处,我特意背着他,找到了他的父母亲,请求他们能雇我在六日我休息的时间看店。
我装得特别可怜,还编造了一个凄惨的故事,我说我是福利院的孤儿。
要自己挣点生活费,要自食其力。
想想真是造孽哦!
为了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我活生生砍掉了曾经的一切。
还明目张胆地欺骗了他的父母。
看着我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善良的他们答应了我的请求,从此,我可以在周末,正大光明地去小店帮忙,光明正大地看他。
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原来他已经大学毕业,正在等待分配。
他教会了我挑西瓜熟不熟,哪种桃子更有营养,做什么菜放花椒大料,什么菜必须放蒜……
我们讨论宫崎骏,一起看《千与千寻》。
他说,宫崎骏虽然对人类很失望,却坚持在潜移默化中歌颂童真的美好,用祝福带给他们勇气。
我说,你错了!《千与千寻》是告诉我们,
“不要迷失自我、丧失本性,不要丢了自己。别害怕,勇敢走下去!”,是影片所表达的忠告与鼓励。
对于很多事物,我们都有不同的看法,这让我很沮丧。
直到有一天,他带回来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说是他的女朋友,我终于有理由离开了。
这一离开,就是六年。
再没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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