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读完就觉得自己想要说点什么,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要说的时候却好像有一团棉花塞在嗓子眼里,开不了口。
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收到疗养院的一封信,来自过去的二十年未曾联系的朋友。她快要死了。他决定徒步八十多天,六百多英里去探望她,他相信只要自己走过去,对方会一直等着他。在旅途中,他不停的回想起自己的过去。年少时离家出走的母亲,十六岁让他独自出去谋生的父亲,优秀到考上剑桥却与他不甚亲密的儿子,曾经相爱如今却形同陌路的妻子,以及他即将要去看望的亲切体贴欠一句道谢和抱歉的朋友。
这个老人所有清晰的回忆都是二十年以前的。你会看到一个沉默的少有存在感的普通的男人的普通人生,也有过欢愉的时光,只是太过短暂。他有了爱的女人,嫁给他,有了聪明的儿子。
可是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父亲。不知道该如何呵护拥抱这个新的生命,他甚至羡慕自己的妻子一开始就知道如何成为一个好母亲。当儿子被海水卷走,他本该毫不犹豫跳进去救他,可他却停下来去解鞋带,因为他害怕没有借口之后儿子最终还是没有救回来。虽然最终儿子被救生员所救,但是家庭已经产生了裂缝。当孩子像他哭诉不想上学的时候,他想给他一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他躲到车里上班去了。当孩子在众人面前尴尬地乱跳舞时,他不知所措和周围人一起大笑起来......
他的生活几乎停留在二十年前,因为那一年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其实读书的时候能猜测到,但是我一直希望自己是错的。
事实却是,那一年儿子自杀了。她的妻子因此与他分居,非必要不讲话。他差点失去他的工作,朋友为了他扛下罪责离开。他开始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直到接到这封信。
你会跟着主人公一起回顾他的一生,陪伴着他走下这段艰难的旅程。也会在其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探索自己人生的真谛。
每个人读的感觉可能都不一样。对于我来讲,大概就是我们都是人群中再渺小不过的人,可是在我们普通的普通的生活之下也有非凡的故事。我们爱着别人也被别人爱,随着时间流逝,我们甚至会忘记身旁的人曾经是自己的挚爱。我们走了很远很远,才知道最美好的时光早已消逝,可是,原本,我们也可以热烈拥抱,互相救赎。那些不再见的人和事,会以另一种形式陪伴在我们身旁,从未离去,而生命的意义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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