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分享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
读书时曾十分迷恋茨威格的一篇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如果你觉得这会是一个像泰国电影《初恋这件小事》一样,纯纯的、齁甜齁甜的故事那就错了。
暗恋的滋味有很多种,偏偏这个故事是苦涩的。
女主角的暗恋之举空前绝后,从十三岁到死,她的人生都只为一个人而活。
更凄美绝然的是,女主一生都有一个执念,那就是要让男主记起来她是谁。
可惜的是,直到她死去,男主读完她给他的一封长信,依旧一脸蒙圈,盘旋在脑子里的估计就只有一句:Who is she?
少女情怀总是诗
故事的开始,R作家在他四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收到一封几十页的长信,而信的开头是这样的:你,从未知晓我的你。
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在信中缓缓道出。
女主从小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她的母亲严肃、无趣,且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所以女主对外界并没有很多的了解。
在她十三岁那年,她的对门搬来一位作家。看到那么多的书,那么多精美的家具,还有一个彬彬有礼的管家,女主顿时对这个作家产生了好奇。

她以为会见到一个戴眼镜的和蔼可亲的老人,但事实上他看到的是一个面容俊朗、身材颀长、英俊潇洒的年轻男子。
那一刻,少女的心就像被电击中了一样。暗恋大概就是从那一刻的爱慕开始的吧。
在写给R作家的信中,女主细致地描写了她对作家一见钟情的心情:
你现在能明白,你对我这个孩子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奇迹,一个多么诱人的谜吗?这是一位人们谈起时都会心怀敬意的人,因为他写了很多书,因为他在上流社会赫赫有名。可是突然之间,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个还带着一丝孩子气,开朗活泼的二十五岁青年!不必说,自此以后,在我狭小的生活天地里,你是我唯一的兴趣;带着十三岁女孩的执着,我整个生活都围着你打转。
如她所言,她的一生里没别的,就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爱着作家,以及后来爱着她和作家的儿子。
她开始窥探作家的生活,留意他的出没以及他交往的朋友。甚至揣测作家的喜好,从而努力培养自己。
她看上千本的书,每天读书至深夜,本来成绩平平的她竟然因此一跃成为班级的第一名,她还疯狂地苦练钢琴。
如果你学习缺动力,那就去暗恋一个够不着的人吧。
但其实作家也不是百分百的完美,他感情炽热却生性健忘,温柔多情而用情不专,他身边的女友总是络绎不绝。
换句话说,作家就是妥妥的把妹达人。
可这也无法阻挡少女将暗恋进行到底。
她与作家互为邻居几年,真正的碰面仅有一次,而这唯一的一次碰面就成为了女主一生的执念。
后来,女主的母亲改嫁了,她十分不情愿地跟随母亲离开维也纳去了因斯布鲁克。
回到他的身边
在因斯布鲁克成长的那几年里,女主并没有放弃对作家的思念。长大后的她,是一个标致美人。
她重新回到维也纳,而下了火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飞奔到自己原来住过的地方,站在路的对面看着作家那屋的窗口。
往后的每一天,女主下了班后都会站在路对面看上一阵。
每天风雨无阻地打卡,当然会碰上作家。那一刻,她以为作家会认出她来——她是原来那个邻家女孩啊。
然而,作家只是觉得她漂亮而多看了几眼。
漂亮,是女人的一件法宝。
她成功地和作家搭上了话,聊天吃饭,甚至和作家在一起待了三天。
她以为这就是幸福的开始。
可作家告诉她,他要出一趟远门,回来后会给她写信。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能猜出来接下来发生什么事了吧?
是的。作家并没有给女主写信。因为,他将她忘了。

可怜的女主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出现在作家的周围,因为她已经怀孕了。
按照逼宫套路,女主或许可以用怀孕来让作家负责。
可女主并没有这么做啊,因为她知道作家是个喜欢自由自在,而不喜欢受束缚的人。
她宁愿受苦,也要为他考虑千千万万。
女主生下儿子后,为了给孩子获得良好的生活环境。她出卖了自己的品相,成为富裕男子的情妇。
也曾有喜欢她的男子向她求婚,可是她都一一拒绝了。
她想要保持自由自身,她还想着有朝一日能回到作家的身边。
念念不完,必有回响。
你还记得我吗?
在往后的岁月里,女主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
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女主和作家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舞会上。她的美貌又一次成功地引起了作家的注意。
多情的作家又开始展开了他的撩妹技能,深情款款而又温柔地向女主抛了个媚眼,然后眼神一挑,女主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选择奔向作家的怀抱。
次日清晨,女主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并沉浸在作家会将她想起的幻想中,却无意中从镜子里看到作家小心地将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他不但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欢笑场中的卖笑女郎。
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仓皇地带着一颗悲伤的心逃离。
在门口,她碰上了管家。管家投来了惊讶的眼神,他认出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少女。

自此以后,女主都没有出现在作家的身边。
直到她的儿子死去,而她也即将离开人世,她才给作家寄去一封信。
而她的要求又显得那么的卑微,她希望作家在他每年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
她想在她死去后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的心里,就像过去她一直活在他身边一样。

爱到如此地步,已经不能用低到尘埃这样的语言能够描述了。
从未改变,从未放弃,从未怨愤。这是多么不对等的一份感情。
更为可悲的是,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不知所依,至死方休。
后记
那时懵懂无知,少不更事,看这书时被书中凄美绝然、飞蛾扑火、不管不顾的爱慕一个人的故事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后来重读,感动少了几分,但倒是多了几分怜悯。
等我们年岁大了,受世俗的污染多了,人变得现实了,就会对几乎完美的人事物产生怀疑,进而是批判的态度,很难轻易被美好的事物所打动。
出名要趁早。
努力要趁早。
所以,读这本书也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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