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是门罗《逃离》书中收录的第五篇小说。以倒叙的方式回忆格雷斯一段经历,影响了她日后的生活。
小说开篇叙述格雷斯去渥太华寻找一幢别墅,在这所房子里,住着特拉弗斯先生一家人。
三十年前,格雷斯在一家旅店找到工作,认识了特拉弗斯先生的儿子莫里。一来二去的交往中,俩人谈起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格雷斯在特拉弗斯先生家庭聚会时,脚被贝壳侧边划伤,流了很多血。莫里的哥哥尼尔是名大夫,带格雷斯去医院包扎后,带她私奔了一夜。
尼尔教会格雷斯大胆开车,当时尼尔喝了很多酒。格雷斯以为尼尔睡着了,只能壮着胆子把车开回酒店。
其实,尼尔只是装睡。等到格雷斯安全回到酒店后,尼尔自己开车回去,却撞上了桥墩,车毁人亡。
门罗小说的迷人之处,就是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读门罗小说的过程如同探秘一般,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其实都是作者的精心设计。
当尼尔带格雷斯私奔的时候,以为会发生寻常的男女之情。但其实,尼尔并没有那方面需求,他或许只是需要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他的神经松弛下来。
而格雷斯愿意和尼尔私奔,潜意识里她并不愿意和莫里过循规蹈矩的生活。“莫里是个有纯金品质的人。”他不能理解格雷斯的投怀送抱,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她。
门罗在小说中提到尼尔不是特拉弗斯先生的亲生儿子,是特拉弗斯太太和前夫所生。特拉弗斯太太前夫精神有问题,系自杀身亡。
那么尼尔是不是遗传了父亲的基因,精神上出了问题,自己故意撞上桥墩,还是酗酒后无意撞上桥墩,不得而知。
《激情》中的房子和汽车也有某种隐喻。房子代表了莫里的一种生活方式,安稳舒适。汽车代表了一种不确定的生活方式,沿途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但也充满了危险。
格雷斯勇敢地选择了后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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