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一个女生家里的条件比较拮据,自己靠着打工以及奖学金勉强攒够了上大学的费用,完成了大学的学业,但是自己的父母却偷偷给自己生了一个弟弟,因为自己的父母没有抚养弟弟的能力,所以父母要求女生抚养弟弟。
我觉得是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同意的吧。
因为被女生拒绝了,父母一气之下,把女生告上了法庭,但是但是法庭却宣布,当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而子女拥有抚养的能力的时候,子女有义务抚养父母的子女。
我觉得很奇怪的是,女生的父母明明也知道家庭的条件根本不好,否则的话女生连自己上学的钱都要靠自己打工和奖学金赚取呢。
既然已经知道自己的条件根本无力承担一个孩子的支出 那么有为什么要继续生孩子呢。
生而不养,这是作为父母的责任吗。
女生一个女孩子,辛苦养活自己以及父母已经很累了,难道还要去抚养一个父母给自己生的孩子吗,这到底是陪伴还是吸血呢。
他们三个人是趴在女生的身上吸血啊。
我还想问,一个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就有能力可以抚养一个婴儿了吗。
在底下,我看到很多刷新三观的言论,说什么自己是父母养大的,帮自己的父母养大自己的弟弟也是应该的。
我真的给气笑了,既然没有这个条件可以选择不生,为什么非得去指望别人的帮助呢,为什么非得去拖累别人呢。
我觉得,生而不养,那就不要生。凭什么孩子要为了父母的任性付出代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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