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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我们在家校配合过程中,到底是做一名消费者还是做一位家长

【25】我们在家校配合过程中,到底是做一名消费者还是做一位家长

作者: 北鼻教你做个窝 | 来源:发表于2018-01-28 13:49 被阅读0次

        我们在家校(此处的学校仅指“幼儿园”,因为中国中小学已经实现了义务教育,除非你选择的是私立中小学校)配合过程中,到底是做一名消费者还是做一位家长?我们先来看看消费者和家长的定义。

  “消费者”的定义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在家校配合的过程中,会仔细衡量幼儿园的硬件和软件配备,如师资力量、学校环境、教学理念等等。认为学费和幼儿园的标准达到匹配的时候,我们会对幼儿园说:咱们幼儿园真是不错了。而没有达到我们要求的时候,我们会说:性价比不高,并且进一步要求幼儿园进行改进。

   “家长”的定义一般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孩子的长辈。

        通俗一点说,我们对孩子有三个角色:父母、监护人、长辈。在面对家校配合的时候,作为父母,我需要成为老师最得力的助手,在孩子需要督促指导形成好习惯的时候,给予大力的协助;作为监护人,我们主要是对未成年人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作为长辈,我们应该是看着孩子成长,并无时无刻关怀备至的那个人。


     那么在家校配合的过程中,我们是应该做一名消费者,还是做一位的家长呢?

        当幼儿园在某些问题(非原则问题)的处理上让家长不满意,经常就会有几个愤愤的家长找到学校的行政,甚至是园长进行理论,理论的目的是为自己的孩子争取适当的利益,而园方一般会及时处理,尽可能让家长满意,家长们内心中会觉得:物超所值。一旦幼儿园因为某些原因未进行及时处理,或者处理结果不能让家长们满意时,家长们的意见则会如火山般爆发,有些激烈的则会要求园方务必解决,否则即将不支付下学期的费用。

        上述的情况我觉得这不是作为家长的角度解决问题,而是站在一个消费者的角度在处理产品问题。

        孩子在进入幼儿园后,虽然我们的确是处在一个消费过程中,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处在一个与老师联手教导孩子的进程里。是在幼儿园的消费行为物超所值更重要,还是大家联手成功教育孩子更重要?

        很多家长认为缴纳了学费,老师却没有很好的教导孩子,是老师和园方没有尽到职责。可是教育孩子从来就不是老师单方面的职责,孩子出现问题,单方面找学校的原因是很不客观的,也不属于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懂得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有效沟通,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那些不问缘由的丢给对方一个“无解的方程式”(无理要求),最终都只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最终获利的、或者受伤害的人又是谁呢?

       在家校配合的过程中,我希望我能做一名理智的消费者,同时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不是商品,也不能单纯通过维修解决,理智的思考、积极的沟通、家校互相理解,并共同克服各种困难才能达到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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