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新同事又走了,走的不情不愿。为什么呢?
她是另一位同事推荐来的,也在同一层工作,只是不在一个项目组,不做同一个内容。
她在原公司的手续没有走完,来到这边,被原来的领导看到了,其实被碰到是早晚的事。因为敞开的办公区域,又在同一层,很容易就碰到的。
原单位领导就不愿意了,你这从一边跳到另一边,是什么意思,而且很容易让原公司其他人跟风的。
找到了上面的管理,然后把这个事给扼杀了。
最有意思的事,原单位的领导瞅准我们都在的时候开大会,说这个事情,把问题还升级一些层次。让我们觉得可笑。
我却觉得是人之常情,但真的也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本身这是个人行为,并非公司行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