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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主义与实诚

某某主义与实诚

作者: 庄庄80 | 来源:发表于2023-07-12 09:19 被阅读0次

    文/庄庄

    卿说,跟学校签约的画室放话了,暑假期间可以提前去武汉xx画室参加集训,15天,每天300费用,合计4500元。妈妈,我觉得太贵了。

    费用不是你操心的问题,你觉得需要去,想去,就去。但我们只能送你去,这15天你要独立生活。

    呃,我考虑一下吧。

    考虑的结果就是不去武汉了,虽然大家都很卷,但明年还有半年时间的集训,这是卿的原话。这娃就喜欢给自己留退路。因学校上课进度比较慢,前几日,我便跟本市青少年文化宫周老师约了卿的暑假绘画课。

    今天第一次课,早晨把她送过去后,准备再顺道去SW局开房屋租赁发票,去城发集团取燃气发票。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首页复印件、委托书、作为经办人的身份证,每次资料我都是提前准备好并检查几遍,确保万无一失。

    然而今天还是出了幺蛾子。在此很有必要提一下体制内工作人员态度的变化,十好几年前,某某区的GS工作人员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如若问个不懂的问题,一般目不斜视,爱搭不理。要不手臂一挥,给你划定一个无比宽泛的范围,你仍然不清楚该找谁。

    曾经验旧、领发票、进项发票认证等等工作都是在窗口,世界的各个板块都在飞速发展,变化巨大,税务系统也是一样,不断升级优化。

    窗口减少,自助终端增加,能电子税务局操作的,基本不会去麻烦工作人员。SJ里,好些个税务人员就徘徊在终端处,热心为各个年龄段的纳税人解惑答疑。

    尤其新一批成长起来的税务人员,热情、亲和、业务熟练,在她(他)们身上看不到养尊处优的傲慢腔调。

    重新说到幺蛾子上来。就是业务办理增加了按手印这一道手续,取号时,小伙子提醒我按手印,我是受托人,自然按在了我的姓名上。等到代开发票时,工作人员说委托人没有按手印,重要的也就是委托人的手印。

    我一下傻眼了,委托人即房东,虽然每个月往这位包租公的账户上转账,但从没见过这个资产雄厚日进斗金的包租公庐山真面目。这委托书是我写的,签名是我签的,代开发票的税款自然也是我方承担的。说白了,对方只承认净得租金,此时此刻我上哪儿去找他按手印呢?他或许压根就不在本市。

    没有委托人的手印,业务不能办理。工作人员的态度,是滴水不漏。

    我捏着资料,有点无奈地离开窗口。下楼时我脑袋里有些疑惑,委托人的指纹,并没在SJ备案,也就没办法追究指纹真假。如此说来,税局无非就是走一个形式主义,就是要一个红色的指纹来表明流程的完整性。

    这样心里也就有谱了,但终归心虚,不敢当面操作。下到一楼来,准备寻一盒印泥,炮制委托人的手印。转了一圈,居然没有,一楼工作人员指引我到二楼去,说那里有印泥。

    我当然知道二楼有,才从楼上下来的啊。我复上楼。看到不怎么忙的工作人员扎堆闲聊,其中一位就是刚才拒绝办理业务的。外面火辣辣的太阳正耀武扬威着,我不想再跑一趟,无论如何今天得把发票开了。

    拖延了一会儿,还是在咨询台取了印泥,重重按在委托人的名字上。

    被叫号时,冤家路窄,还是先前的工作人员,全程面无表情,并没有过问手印的事,就开始拿着资料程序化处理。也是这一刻,我才顿悟,这真的就是一个形式主义。如果工作人员稍稍点明一下按手印的位置,我根本就不必耗费时间精力在此上演内心戏。

    也难怪,这个工作人员的年龄,显然不是新生代。

    后来跟另一个朋友说起此事,他说你就是太实诚了,好多事儿都这样,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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