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们在阳光下,慢慢转变成淡粉色。好看。
觉得生活还挺操蛋的。坐在高中课堂上对未来浮想联翩,大学在寝室对爱情幻想一片,而后,工作,爱情,未来,梦想的彼岸,交替着矛盾。我喜欢潘的时候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后来发现并不是。我喜欢徐的时候,坚持己见非要不可,后来发现也没那么喜欢。反思了,可能我喜欢我自己。工作呢,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再到另一个地方,再到另一个地方。这是个让自己看清内心的过程吧。
从前特别渴望有人懂我精彩的内心世界,一起探索这个世界。后来发现,哦,哪儿需要人全懂,边走边做边有同类人啊,做着做着有的事会腻,有的事会一直坚持,坚持着做的那些事,无疑就是人生的组成部分。就像认识的人一样,遇到很多人,但陪着变老的人最终就那些,留下的那部分就是真正的朋友圈了,对于我的人生类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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