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随着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打击不断深入,不少案件也逐渐浮出水面。在6月份,证监会及福建证监局下发3份针对私募“老鼠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罚款最高额达到70万元。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当前监管层对私募“老鼠仓”案件的处罚力度显著提升,由原先的依据行政规章处罚改为现在依照基金法进行处罚。
就在今年6月,福建证监局对私募“老鼠仓”进行了集中打击,先后下发两份针对私募“老鼠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证监局6月1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案的颜财光是个“90后”,2016年10月进入名为鸿腾资产的私募基金工作,并于2016年11月26日起担任“鸿腾一号”“鸿腾财富”两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基金经理兼交易员,负责投资决策、下单交易、风险控制,知悉相关交易信息。但入职没多久,颜财光就开始跟着自己管理的基金来买股。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4月25日,颜财光操作本人开立于兴业证券晋江泉安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鸿腾一号”“鸿腾财富”,买入“三六五网”等6只股票,合计成交金额98.6723万元,盈利482.68元。虽然颜财光在老鼠仓中只赚了482.68元,但也令颜财光付出了10万元罚款的代价。
【观点】
罚款与“老鼠仓”案件的赚亏金额无关,而是基金操控者没有履行契约精神,秉着精诚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了净化资本市场污浊空气,“老鼠仓”也只是冰山一角,必须要严惩越界者,因此目前罚款应该算是轻了。否则,对于那些秉承正确投资理念、遵守契约底线的合格基金经理那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所以小星针对这个事件认为,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监管层对私募“老鼠仓”案件的处罚力度显著提升,由原先的依据行政规章处罚改为现在依照基金法进行处罚;第二,暴露出来的“老鼠仓”毕竟只是毛毛雨,如何能拿出查处贪官那样的震慑力来查处资本市场的越界行为,形成常规复查机制并加大追责让违规者受到重罚;第三,曝光的“老鼠仓”收益也是差的可以,所以透视这些人所在的基金公司业绩应该也不咋地,建议尽早赎回或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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