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重温《机智的监狱生活》,今天刚好看到了无期囚老爷爷的故事——监狱里都在传这个成日冷着脸的老爷爷杀人如麻,手段残忍,杀了人之后会挖出死者的眼睛,是一个很可怕的人。
但事实呢,他只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可怜人。唯一的女儿在如花似玉的年纪被学校前辈轮奸醒来之后选择了自杀,老婆因为无法承受巨大的悲痛也自杀了。而那几个罪魁祸首,因为有牢靠的权势,只在监狱里走了个过场。
无法寻得法律帮助的老爷爷,走投无路之下亲手杀了四个人渣。而为什么“残忍”地挖出眼睛呢?其实那只是一个父亲的想要尽全力保护女儿的心——因为担心在地狱里这群人渣会再次认出自己的女儿。
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彷徨之刃》。
这本书是几年前看的第一本东野叔的作品,也算得是最意难平的一本吧。
看完烟火大会的女儿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安全到家,数日之后她的尸体在荒川下游被发现。警察一筹莫展,毫无头绪。而某一天,长峰接到了一个密报通话,获得了凶手的住址和名字。
长峰偷偷进入了凶手家,亲眼目睹了女儿被残忍凌辱的录像,她被三个青少年掳走用来试验新型迷药,被迫吃下大量毒品,在被轮奸的过程中毒发身亡。
一直以来,长峰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好公民,遵纪守法。但是面对女儿所遭受的非人的苦痛,想到犯罪者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可能逃脱法律的惩罚。他再也无法保持理智,踏上了复仇之路,势必要让犯罪者血债血偿。
故事的最后,长峰没能手刃案件最大的主谋。
读到末尾,我反反复复看着“警察到底是什么?是站在正义的那一边吗?不是,只是逮捕了犯人而已。警察并不保护市民,要保护的是法律,为防止法律受到破坏,拼命东奔西跑。但法律是绝对正确吗?如果绝对正确,为什么又要频频修改?法律并不完善。为保护不完善的法律,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践踏他人的心也无所谓吗?”这段话,始终思考不出个所以然。
正如书名——《彷徨之刃》。我们无法感同身受长峰作为一个父亲的所承受的悲痛,无法感受他巨大的彷徨无助。复仇或许是不切实际的行为,什么也得不到。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全部的人生,并不是结束在警察的枪下,而是在得知女儿死亡的那一刻,就都结束了啊。他所能做的,也是他仅能做的——举起手中的刀刃。
法律是否为正义?
2018年12月2日,年仅12岁的吴某持刀杀害了亲生母亲。面对镜头,吴某还能冷静的说道:“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他并不觉得弑杀亲母是什么大错。因为未成年,法律并未给予他制裁,甚至还有可能重返学校继续读书。
17年前,湖南益阳一教师因为反映全镇635名老师被当地政府克扣工资一事,写文曝光之后,在2002年4月26日傍晚被枪杀。凶手至今为缉拿归案,该案件甚至曾被判定为“死于一场交通事故”。
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
因为未成年,所以杀了人也不被法律惩处。因为权势滔天,所以作恶也能逍遥法外十数年……
法律代表正义吗?警察代表正义吗?
在各种案件发生后,最常看到的话是——“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可是,又有谁能够给受害者免受痛苦的机会,给他们的家庭重获幸福安宁的机会呢?
所谓正义?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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