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从初中开始我养成了写文章的习惯,那时候零零碎碎在小本子上写一点自己的心事,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那个时候的伤春悲秋在现在看来,不过都是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小心思,文章也都是些七七八八的豆腐块,类似于很多无病呻吟的语录。
到高中,可能知识的储备量多了起来,再加上自己从小喜欢阅读,自然能够流畅地写一些小文章。受到高一时候的语文老师影响,开始阅读一些有思想有深度的书籍。而不是原先那些畅销的言情类的小说。于是我只要有空就会去书店逛逛,买回一本又一本。那时候语文老师很支持我去写一些文章发表,我也经常会拿一些写好的诗或者文章去让他修改。他建议我把一部分文章拿去发表,但是我没有。那时候的我,内心似乎很排斥把我的文章让很多人看到,就连我的同桌在某一天不经意翻到了我的本子,才知道我原来自己写过那么多文章。
但是一切改变还是在高中。
没错,我恋爱了。他是个阳光的大男孩,喜欢足球,自己组建了一支球队。
有一次我写好了一篇关于他的文章之后考虑再三决定拿去给他读,连同那个写了很多篇文章的笔记本。但是他似乎并没有对写他的那篇文章太感兴趣,而是自作主张地帮我申请了一个博客账号,用手机拍下我的一部分文章,定期在博客上更新。起初我是反对的,有一天他对我说,"不要埋没自己的优点,你值得得到赞赏。"于是整个过程就是,我写在笔记本上,他拿去一个字一个字用键盘发表在那个博客账号上。慢慢的,那个博客粉丝从0到了300,再到500。那是个漫长的过程,期间还有粉丝留言说喜欢我的文字,喜欢我的风格。之后还有一首长诗被中国文学网征用,并帮我配上了精美的插图,我现在都还没忘记,那个男孩眉飞色舞地告诉我,配图是《笔仙》里刘亦菲的剧照时他上扬的眉毛和他在阳光下温暖的笑脸。宽硕肥大的校服,千篇一律的马尾辫,被北方强烈的紫外线晒得黝黑的皮肤,黑板上永远也解不完的数学题,还有因为阅读和文字带来的小小的喜悦伴随了我整个高中时代。
随后而来的是高考。那个黑色的夏天,高中时代的终结,大学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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