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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规约

日志规约

作者: Aya萧戏 | 来源:发表于2020-07-14 18:36 被阅读0次

    【强制】应用中不可直接使用日志系统(Log4j、Logback)中的 API,而应依赖使用日志框架 SLF4J中的 API,使用门面模式的日志框架,有利于维护和各个类的日志处理方式统一。

    import org.slf4j.Logger;

    import org.slf4j.LoggerFactory;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ger = LoggerFactory.getLogger(Abc.class);

    【强制】日志文件推荐至少保存 15 天,因为有些异常具备以“周”为频次发生的特点。

    【强制】应用中的扩展日志(如打点、临时监控、访问日志等)命名方式:

    appName_logType_logName.log。logType:日志类型,推荐分类有 stats/desc/monitor/visit等;logName:日志描述。这种命名的好处:通过文件名就可知道日志文件属于什么应用,什么类型,什么目的,也有利于归类查找。

    正例:mppserver应用中单独监控时区转换异常,如:mppserver_monitor_timeZoneConvert.log

    说明:推荐对日志进行分类,如将错误日志和业务日志分开存放,便于开发人员查看,也便于通过日志对系统进行及时监控。

    【强制】对 trace/debug/info级别的日志输出,必须使用条件输出形式或者使用占位符的方 式。

    说明: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 id + " symbol: " + symbol); 如果日志级别是 warn,上述日志不会打印,但是会执行字符串拼接操作,如果 symbol是对象,会执行 toString()方法,浪费了系统资源,执行了上述操作,最终日志却没有打印。

    正例:(条件)

        if (logger.isDebugEnabled()) {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 id + " symbol: " + symbol);

        }

    正例:(占位符)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symbol : {} ", id, symbol);

    【强制】避免重复打印日志,浪费磁盘空间,务必在 log4j.xml中设置 additivity=false。

    正例

    【强制】异常信息应该包括两类信息:案发现场信息和异常堆栈信息。如果不处理,那么通过 关键字 throws往上抛出。

    正例:logger.error(各类参数或者对象toString + "_" + e.getMessage(), e);

    【推荐】谨慎地记录日志。生产环境禁止输出 debug日志;有选择地输出 info日志;如果使 用 warn来记录刚上线时的业务行为信息,一定要注意日志输出量的问题,避免把服务器磁盘撑爆,并记得及时删除这些观察日志。

    说明:大量地输出无效日志,不利于系统性能提升,也不利于快速定位错误点。记录日志时请 思考:这些日志真的有人看吗?看到这条日志你能做什么?能不能给问题排查带来好处?

    【参考】可以使用 warn日志级别来记录用户输入参数错误的情况,避免用户投诉时,无所适 从。注意日志输出的级别,error级别只记录系统逻辑出错、异常等重要的错误信息。如非必要,请不要在此场景打出 error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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