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下午在小房间睡觉,要我三点叫醒她。我答应了,但是当三点闹钟响的时候,我并没有去叫醒她。那时我正在大房间忙于工作,本想去叫她,但转念一想,她平时经也常让我叫醒她,然而每次似乎都没有用,因为她会继续睡。
有了这种念头,于是我把闹钟给关了,让她继续睡吧,而我又可以继续工作。大约二十分钟后,爱人居然自己起来了,说我怎么不叫她,她三点半要上瑜伽课。当她想取消这节课时,瑜伽老师却生气了,因为老师已经为了她的私教课推掉了其他同学原来预定的课。可是现在因为爱人自己的原因又要把课取消,人家老师接受不了。为此,爱人抱怨我不守信用没叫她。
我顿时上了火,反击道:“你又没跟我说三点半要干什么。你知道这节课那么重要,为什么不自己定个闹钟?你要为你自己负责啊。就像我现在要忙着工作,这是我自己的事,难道我要叫你来帮我做吗?”
爱人肯定很生气,而我也很郁闷。
我俩很少有口角,一般我不会计较,或者主动认错就过了。今天我算是没能管理好情绪,因为就算我有千万理由,也不需要怼她。在这件事情上选择生气是很糟糕的行动,既不能帮自己开脱,也不能帮她解决问题。
就算能帮自己开脱,也不应该,更没必要。从客观角度来说,确实是我自己没有叫她,确实是我没有恪守承诺。就这一件事而言,绝对是错在我。
除却忏悔,我想问大家,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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