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原文译文/古文典籍大全)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人生在世,竞争无可避免。无论是远交近攻,还是纵横捭阖,都需要慎思之,明辨之,拥有掌控全局的意识去深谋远虑。
《老子释义》中,卢音三说:
此章表明了老子看到歙张,弱强,废举,夺与之间的对立转化,但在对待转化的态度上却因人而异,对待自己,则防止事物发展到极端向对立方面的转化。守虚,守柔,守辱,守雌等则是防止事物向对立方面转化的办法。对待敌人,则要促使事物发展到极端向对立方面的转化。
这章也是老子对事态发展的一个分析,是道家“物极必反”,“势极必弱”观念的一种说明。比如日月圆缺,身死事故,天时人事应运自然循环之变的常例。
在刚强和柔弱的对峙中,老子了解到,柔弱的东西,经常含藏内敛,刚强的东西,容易暴露落败。所以最后他用“国之利器”比喻表明,如果统治者只知道运用严刑峻法来制裁人民,就是用暴力的表现作为,是不可能实现天下太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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