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少用“的”字,是一位作家得救的起点。
002.“的”在文法上是个小配角、小零件,颇像文言的虚字。
003.话文的创作里一样,遇到紧张关头,需要非常句法、压缩用词、工整对仗等等,则用文言来加强、扭紧、调配,当更具功效。
004.中国古典文学的“文字障”远不如西洋文学的那样严重。
英国文学史的长度大约相当于中国文学史的三分之一,可是六百年前的乔叟已然古色斑斓,不易卒读了。我们读元末明初的诗,可说毫无困难。
005.中国文字的特性。
中国文法的弹性和韧性是独特的。
主词往往可以省略,动词可以不要,
在西洋文法上不可或缺的冠词、前置词、代名词、连系词等等,往往都可以没有。
006.仅仅是人称的不同,就决定了读者与一首诗之间的距离,和他对那首诗的态度。
007.《杜工部草堂诗笺》中多的是这种虚实互转主客交替的奇幻句法。像“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像“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等。
008.中国神话这些散漫的传说,在故事上过于简单,在意义上也未经大作家予以较深的引申发挥,作道德的诠释,结果在文学的传统中,不能激发民族的想象,赢得重要的地位。
009.《楚辞》的这种超自然的次要传统在后来的中国文学中,并未发挥作用。
只在部分汉赋,嵇康、郭璞的游仙诗和唐代李贺、卢仝等的作品中,传其断续的命脉而已。
010我们的先人根本没有所谓“原罪”的观念,而西方文学中最有趣最动人也最出风头的撒旦,在中国文学中,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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