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把这本书看完,我还是没有猜出来,书中的樱子到底是娱乐圈的哪个女明星,不过没关系,这并不影响我对她的喜欢。
书名叫《陶潜和樱子》,他们都是作者的大学同学,陶潜更早,十六岁的时候作者就认识了他,樱子则是读到大学才开始和他们“厮混”在一起的。
按理来说这三个人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怎么都不可能凑在一起的,陶潜是个书呆子,整天泡在图书馆;樱子的那种深受异性欢迎、但同性却异常讨厌的女生,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大明星;至于“我”,和他们相比 ,“我”好像平凡得有些过分。
但整个大学四年,只要一个电话,他们就能把另外两个人喊出来喝酒吃串,当然,陶潜永远是那个被喊的人,他才不会主动开口,总是一边不屑地骂句“垃圾”,一边又默默地挂断电话出来找人。
在即将毕业的那个夏天,樱子照例喊两个人出来陪她解闷,“我”拒绝了,陶潜去了,然后就因为樱子和别人起了口角,他二话不说拎了个啤酒瓶砸过去,于是眼看着就要到手的毕业证就这么砸没了。
对此樱子一直心怀愧疚,陶潜倒是没什么感觉,他默默地收拾了东西回了家,由于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去,他和父母大吵了一架,最后干脆来了个不辞而别,只留下了一封信就离开了,然后开始了他的传奇人生。
前面说过,陶潜是个早已读完万卷书的人,当他开启了自己的行万里路,才发现这个世界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
而另一边,“我”和樱子顺利毕业了,“我”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写剧本,樱子则到处混饭局,期待自己能够得到一个好角色。
整本书都是在陶潜和樱子之间来回交替,个人觉得,陶潜的经历更加精彩,但樱子的经历也能给人启发,尤其是刚出社会不久的年轻人。
陶潜先是因为没钱吃了一顿霸王餐之后主动留下来给烧烤店老板刷了一个月盘子,老板人不错,两人还成了朋友。后来因为让一个给假钞混混丢了面子,老板让陶潜去了杭州一家酒吧,他十几年前见义勇为救了那个老板,想让他关照一下陶潜。
去了之后陶潜才发现,那老板早把这救命之恩抛到脑后,直接把他领到人事部门口让他自己去面试。
不过陶潜也没在意,凭着自己独特的气质顺利入职,后来又认识了富婆莫小红,她已经整整三个月没睡着了,在陶潜无意识地开导下终于找回了睡眠。
然后陶潜去了她在云南捐助建造的一所学校,在那里当起了老师,还认识了打黑拳的小羊,两人一起经历了2014年的昆明车站暴乱事件。小羊让陶潜见识了打黑拳,在这个过程中又认识了娇娇,在陶潜和娇娇的帮助下,小羊赢了一场本来毫无胜算的拳赛,可是后来小羊被对方报复,捅了七刀,差一点就死掉了。
小羊回家之后,陶潜跟着娇娇去了一趟澳门,才知道这个爽朗的小姑娘家境一点都不简单。娇娇的父亲送了他一百万澳门元筹码作为见面礼,陶潜压给了黑马选手,最后居然真的赢了。
但娇娇的父亲也明确告诉陶潜,他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女婿人选。
陶潜多么清高的一个人啊,立马就走了。他是喜欢娇娇,但也知道自己确实配不上这个天之骄女。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回到云南那个小山村当老师,娇娇居然来找他了。
而樱子的故事则简单得多,或许大部分进入娱乐圈的姑娘都要经历一遭,她被导演潜规则了,然后借着这个机会,拿到了一个角色,最后居然真的开始红了。
如果仅仅是这样其实也不算什么,你情我愿的事,在这个社会已经数见不鲜了。问题就在于,樱子那时候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而且两个人都挺爱对方的,可惜,最后还是散了。
樱子最后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但也失去了她最珍贵的人,只能说,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世界太小我太大”,这句话是陶潜的座右铭,听听,多狂啊,但他也确实有狂的资本。
陶潜当时送完学生回家,在回学校的路上被迷失了方向,还被一条蛇给咬了,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没想到稀里糊涂闯进了一间寺庙,还遇上了一头熊和一个老和尚,后来他才知道,那个老和尚就是当地有名的活佛。
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很神奇,离开了大学之后,他们都遇到了各种问题,他们也曾迷茫过,但老师的一句“功不唐捐”给了他们很大的支持。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世界上的所有功德和努力,都不是徒劳的,必然是会有回报的”,这不是一句心灵鸡汤,只要你相信,它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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