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觉得爱是牺牲、付出、奉献、成全,然后,我看了一眼自己,我有什么资格去爱呢?我又有什么条件去给到爱的人呢?所以,以前我总是不敢爱。
但是,爱是一种本能吧?不管怎么样的人多半都能遇到爱的人吧,不管爱谁,不管是怎么样的爱。那么,这些爱又需要什么条件呢?好像也没有固定的、标准的、一定的答案啊?所以,多半那些爱也都是不成立的吧。可是,它们就是存在啊。
尽管他人不看好,可他们依旧相爱;尽管他人如此看好,可他们依旧不幸福;尽管爱一个人好难,可也还有幸福的时刻啊。所以,爱是什么呢?与他人相关吗?与他人无关吗?
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切割,所以我的边界感一直都挺不错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然后,我没什么欲望了,就在我以为他人也是这样的时候,却又有了反转:他人不见得是这样啊。于是,我总想着揣摩他人的喜恶,然后去迎合,去讨好,去厌倦,去远离。后来,我发现都是徒劳,我好像不能好好去爱一个人了。
是啊,我考虑了很多很多,我总想着别人可能喜欢什么,可能不喜欢什么。可能就是不喜欢我这个人吧。所以,别人喜欢什么,很多时候可能都不是真的,或者说,在喜欢和不喜欢之外,还有更喜欢,反感、厌恶、爱,又或者爱的程度之别。当然,更多的可能是,做不到。
是的,尽管你知道对方喜欢什么,尽管你知道对方不喜欢什么,就像我们有时候知道自己喜欢谁、不喜欢谁,然后呢?谁又能说只是不喜欢某个人、某种性格、某些条件……不,也许还有更多,更多且更深的不被我们所知道的喜欢或不喜欢,可能是天气,可能是时机不对,可能是场合,可能没别的什么就是一种感觉,也可能是我们压根就没有真正想要爱的心。
我们总是把自己想得太理性,而实际上我们偏偏如此感性,我们设定了种种框架,偏偏我们把自己最爱的也丢了,更是做不到如此这般。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所谓的深情、爱或者不爱吧?
突然想起以前的恋爱经历,不,用世俗的说法也许压根算不得什么爱,可能就是暗恋、好感、欣赏、欲望……那时候,总喜欢表现自己,总希望讨他人欢喜,总爱迁就和勉强自己……有时把别人看太重并不好,怀疑自己,否定自己,替他人着想,替他人选择……看似深情、看似多情、看似无私,看似爱……实际不过是自我感动、自我欺骗,是怯懦,是虚伪,是无力,是谁也不爱。
当自己无法自欺时,还能勇敢迈出去吗?总以为爱一个人与对方无关,可你爱的是对方啊,为什么不能是别人呢?总以为爱是成全,你成全了他人,他们真的需要你的成全吗?此时,你认为的成全里,你把自己置身于何处呢?你无私,你祝福,你以何身份,何德何能,替他人作选择呢?
如果爱是存在的,那么,你以爱之初心做爱之行为,尽管不符合他人心意,但最起码于你而言获得了些许慰藉,借以表达、言语、行动,以爱的过程,还以部分自爱。此等爱,何来增减?
如果尊重是存在的,如果真的是成全,如果真的在意对方,爱对方,那么,把自己也纳入其中,岂不是更加圆满?如果我爱你,我必叫你知晓我爱你,如果你爱我或不爱我,叫我知晓,这即是尊重你我,成全你我,在意你也被在意,爱对方也被对方爱,岂不是更好?何以只能偷偷爱恋,何以离开就算是成全,何以我们要剥夺对方的选择权、自主权、决定权,我们凭什么替对方做决定呢?我们连自己的决定也都不是所有的都满意,何以见得祝福对方就会让对方更幸福或不幸福?胆小鬼。
爱众生,别忘了自己也是众生的一员啊。若没有自己的众生,何以他们是众生,又或,何以你不是众生之一呢?所以,请把决定权交给属于他的人,而不是全然只顾自己,或自认为只顾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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