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三十二个处级女下属而声名鹊起的顾行长判了。有些问题是很值得玩味的。
你看,判决书说的很清楚:
“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是说明判刑入狱的法理基础。
“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这是说依法从轻的原因。
主要意思就是坦白的态度特别好,有具体的实际表现,所以依法从轻,无期,而且没有那个后缀,不得减刑。
主要就是坦白的力度还是相当给力的,具体说:“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这个差距还是很大的,也就是实际证据确凿的也就六百万不到,主动交代未被掌握的的,1.31亿。这不是一个量级的,一个多亿,在以往的案例中,不算惊天的数字,但是就社会的平均财富来讲,这是绝对值得惊叹的数字。区区一个行长,能贪赃这么多,而且不交代实际还缺乏有效证据,这才是可怕的一件事。说明权力的勾兑实际上很难监控,这大概是很多人愿意铤而走险的原因,因为实际上既不“险”,也不用“铤”,毕竟,只要谨慎,查获的风险不大。
如果不是后宫出了问题,能不能落这个下场,还未知呢。当然,可以说多行不义必自毙来安慰朴实的我们,但实际上,很难释怀我们对漏网之鱼的揣测。
另外,让人感叹的是:“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这个个人财产,正常是夫妻财产分离之后的吧,还能追偿到位。真是让人佩服,这么多年的财富累积,仅个人财富就能收缴到位,不能不让我们对财富增值、资产累积、剩余财富充满了羡慕。
回顾顾行长的经历: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
十七年的领导经历,这样的的财富速度,让人对权力充满了期待,对顾行长充满了敬佩,了不起的顾行长,绝对的人生赢家。
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他自绝于人民,不掩盖他阶段的财色双收的辉煌。而且反过来说他毕竟还不如赖董事长那么的在高位和国际视野,这样的行长,厅级干部,在我们的行政系列里,不过过江之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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