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仁义礼智信”谈廉洁修养---
做人要廉洁,实在是基础。实在就是以追求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襟怀坦白,光明磊落,敢于面对,勇于担当的精神,不阿谀,不做作,坦坦荡荡做人,明明白白做事的积极人生观,来研判是非,坦诚地处理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
试问,廉洁的形象谁不想树立呢?但是真正要树立起廉洁的形象实属不易,这需要一个长期地加强学习充实、自我约束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在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华民族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就是古朴的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其中的“信”,就是实在的核心。如果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诚信,那他就是会丢失了实在,就会变成“诳语无忌”的癫疯之人,就会变成“亲者不爱,仇者痛快”的小丑,让人瞧不起,进而疏远、躲避。
实在除了表现在诚信上,还有一层坦然接受客观上不公平礼遇的意思。对于外来的不公平礼遇,旁人看得真切,以为是委屈;自己也很明白,但并不觉得多么难堪,依然快乐而为,不气不馁。换一种想法,客观处置,必另有一片“艳阳天”。这就是大实在、真廉洁。
实在体现在“智”上,就要多思、多想,发挥聪明才智,为多数人想,但是绝不搞投机钻营、拉帮结派、告黑状,要把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出发点,宁可忍辱负重。
实在体现在“礼”仪上,要有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风。在这经济飞速发展、思想意识出现浮躁的社会里,物欲横流,各种交易怪象不断,把一个好端端礼仪之邦的“礼”畸形化成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黑恶手段,出现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怪论,于是乎实在的真相被掩饰,实在的心灵在玷污,致使“礼仪”的双方都在忐忑中失去了“实在”,丢掉了“廉洁”,到头来就会落个“害人害己”的下场。
实在体现在“义”上,一是“气节”,二是“责任”。这就要有所判断,要出于正义,即为民族大义,为事业正义,为扶弱救贫道义,甘愿舍去自我一己小利,甚或抛头颅、洒热血;对于为了蝇营狗苟、卿卿我我、损人利己的而基于“义”,那其实是在铤而走险,正如同“纸包不住火”一般,总将败露,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一颠簸不破的预言。因此,在“义”的取舍上,要冷静分析,待人接物务必认清其出发点和目的所在,尤其是手中握有权利的党的干部,一定要实在,切勿贪图虚荣和恩惠。“义”的责任,在于敢于正确的担当,属于自己的错误,不推卸、不躲避;属于下属的责任,敢于延揽分担,怀一颗包容之心,分清利害主次;属于朋友间的责任,在道义的原则下,自我取舍,切忌昏昏噩噩的包揽。
实在在于“仁”,仁厚之人,不计较、宽待人,不贪婪、易知足,不狡诈、懂仁爱,是廉洁的基础。这样的人看起来是大智若愚,是真实在,这才是廉洁的典范。记得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写到“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其中的“这点精神”就是不怕牺牲的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和仁爱精神。
从“仁义礼智信”的规矩中,看到了实在,醒悟到了廉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忽而想到了《廉政准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部分所罗列出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恪守的52项禁止性行为来,便觉得廉洁是廉政的必修课,是廉政的根基。
做实在人,办廉洁事,行廉政权。问心无愧地做好履职工作,问心无愧地走好今后人生每一步,向社会有所交代,给自己一份轻松满意的心态。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于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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