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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轻还是重--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到底是轻还是重--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者: 多一口都不吃 | 来源:发表于2021-11-13 17:39 被阅读0次

    轻是什么?轻就意味着可以飞起来,可以无所畏惧、无所依恋的飞去远方,对应到个人,可以一个人,没有责任,没有包袱,可以自由的选择生活。

    重是什么?对应轻,它是沉重的,它是责任,它是枷锁,它使人无法飞翔,滞留在大地上。

    最近在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书中是这样陈述轻与重的。

    作者引用了尼采的“永恒轮回”理论,对生命中的“轻与重”进行了正反思辩。如果永恒轮回成真,那么我们的生命将会无限次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一举一动都将变得格外沉重,而这样的责任重负是任何人都不能承受的。

    如果永恒轮回的理论不成立,那么生命一旦消逝,即使它再美丽,或者再残酷,也都谈不上有什么意义了。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哪怕再重要、再血腥的历史事件也终将慢慢化成文字和理论,变得比一片羽毛还轻。

    就像德国谚语所说“只发生过一次的事就像没有发生过”,我们的生命对我们是不是也只有一次。

    对于我们,是不是永恒之轮不成例?因为我们生命只有一次。也不对,因为我们的子孙又不断重复我们的生活。

    到底怎么选择轻与重,书中描绘了四个人,也就是两对情侣:托马斯和特蕾莎、弗兰茨和萨比娜。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1968年的捷克之春,苏联占领了捷克首都-布拉格。

    主人公托马斯是名医术精湛的医生,他努力追求轻盈自由的生活,所以性生活放纵,有着众多的情人。为了不被任何女人所束缚,保持自由,避免枷锁(责任)他与女性的交往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只保持性友谊,绝不发生爱情,直到遇到特蕾莎。

    特蕾莎是托马斯在乡村偶然认识的女招待,两人一见钟情,特蕾莎带着一颗向往爱情的心离开家乡去布拉格找托马斯。一番风雨后托马斯发现特蕾莎生病了。这时,托马斯觉得她就像《圣经》中篮子里的弃婴,漂到了他的床榻前,需要他的收留,他爱上了特蕾莎。

    特蕾莎深爱着托马斯,却又无法改变他的性观念,在这种沉重的精神负担下,她感到非常痛苦,为了安慰她,托马斯和特蕾莎结婚了。但是,婚后托马斯还保持放纵的生活,飞翔在众多情人当中。

    但是他是爱特蕾莎的,心中又有一丝责任,于是每次刚出门去见情妇,马上又因为内疚而失去了欲望,可只要一天不见情人,他的心里又会痒痒的立即打电话约会。

    这时候苏联入侵了捷克,托马斯因为医术精湛逃到瑞士找了个工作,过了一段独身而又自由放纵的生活,但内心要放心不下特蕾莎,于是又返回了捷克,回到了特蕾莎的身边。

    托马斯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想要轻,但是刚要飞走。又被特蕾莎的重重新拽回大地。

    轻与重不断交织,不断作用,而另外两个主人公萨比娜与弗兰茨则更加纯粹。

    萨比娜是一个生命之轻的人,弗兰茨却是一个生命之重的人。

    弗兰茨觉得生命不应该如此平凡,应该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弗兰茨和萨比娜偷情而相爱,弗兰茨又觉得不应该对妻子撒谎,应该对萨比娜负责任,于是就和妻子离婚准备和萨比娜结合。

    萨比娜是一个不愿意被束缚的人,在自己的国家被苏联占领就立马跑到瑞士,在瑞士觉得会被弗兰茨纠缠就转身飞到了巴黎。

    萨比娜的人生就是不断的离开与背叛,在萨比娜看来,背叛的时刻使她激动不已,一天崭新的新路铺展在她的眼前,又是一次新的冒险。但当她她背叛了亲人、配偶、爱情和故乡,这些一个都不剩时,她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背叛了,她与过去没有一丝联系,只有虚空。

    弗兰茨,他失去了萨比娜,就去寻找更崇高、更有重量的人生意义。他得知越南和柬埔寨正在发生战争,就参加了一个请愿团,向柬埔寨边境进军。这个请愿团里包括医生、知识分子、记者甚至明星。他们都是怀着类似的心情来参加的,但是在这片东南亚的土地上,一群白人却因为语言和其他不一致的看法闹得混乱不堪。人们陶醉于自己的勇气,为自己赋予光环,边走边拍照。为了获得理想的拍照距离,一个摄影师离开大路往后退,往后退,踩到了地雷。这次游行当然以失败告终,因为无论越南还是柬埔寨,根本就不关心这些白人以何种方式在这里感动自己。而弗朗茨最终在曼谷他遭到了强盗的打劫,在搏斗中失去了性命。我们看到他本来是抱着非常有重量的目标来到这里的,最后的死亡倒是很具有戏剧性。

    到底生活应该选择轻还是选择重?

    轻让我想起了欧美的背包客,想起身边选择独身的年轻人?

    让我想起了《乔家儿女》里负责抚养兄弟姐妹的大哥乔一成,想起同样父亲不承担责任,而要当哥哥的抚养两个兄弟的贝多芬。

    但是作者昆德拉表达的到底是什么?媚俗。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一个美国参议员看着孩子在草坪上奔跑,以一种做梦般的神态对萨比娜说:“看看他们,这就是幸福。”在昆德拉看来,这就是媚俗。因为孩子的奔跑和幸福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也可能孩子们的奔跑,只是为了追到另一个孩子好打他一顿。参议员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凭借他自己的感觉。是某种既定的煽情套路将这两者联系在了一起。煽情导致媚俗,盲目的感情战胜了理智,媚俗就会发生。

    这里不得不提昆德拉的写作的特点,昆德拉说廉价的小说才以引起读者的感动、感情为目的,给读者提供快乐和感情的共鸣的娱乐品。而好的小说会引起思考,它必然颠覆我们熟悉的概念并且从反面提出新问题的。从此以后,我们对于这些事物的认识不一定变得更正确,却肯定变得更复杂了,因为我们达到了更深的意义层面。

    读完了以后,人们很难说会得到什么解答问题的快感,相反,也许会发现更多的问题。所以,这说明昆德拉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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