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虫
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就连我和林凯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那天晚上,林凯送我回学校时,路上没什么行人。那时,路两旁还没安装路灯,夜里行走只能靠月亮和星星的光芒。按说起来,那天晚上还很浪漫,月亮照的大地亮亮的,像是行走在水银色的光辉里,每走一步都能泛起涟漪,叠起一圈又一圈的波纹,像是丢在水中心的一颗小石子。
路上很安静,我和林凯也很安静,谁也不说话,好像一说话就会破坏这份美好的氛围。路上偶尔会碰到零星几个回家晚的学生,一眼就能看出他们从哪儿来的,因为他们身上穿着标志性再明显不过的校服。我很紧张,很紧张,比拍照时还紧张,但我的紧张让我忘记身旁的林凯是不是也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在我看来,林凯一点也不紧张。我不敢看他,一眼也不敢,虽然在没有太阳的夜里,在没有灯光的夜里,看一眼也不会察觉什么,但我感觉林凯一定能把看得我清清楚楚,能感受到我的情绪,就连我头发的紧张,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所以,一路上我都不敢看他,不敢抬头看他一眼。他已经很明亮了,明亮的像天上的月亮,也是最温柔的一颗星星。
你一定想象不出一个男孩子温柔起来的样子,一定猜不出来,一个女孩子温柔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他们走在一起,肩并肩走,像是两条永无交集的平行线,可只有他们自己内心知道,他们是有交集的,而且这交集牵动他们全部身心,甚至每个细小神经末梢。
我想,那一刻是永恒的,至少在我心里是永恒的。因为我一直忘不了那样的夜晚,那样的氛围,我再也没有那样的感受。永恒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人们却赋予它旺盛的生命力,甚至依靠这短暂的瞬间能熬过所有的黑暗和寒冷,它就是一束光,一束照亮并且温暖心底的光,也是希望,可能没人相信这种感受,这种记忆,可它确实刻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甚至比一张照片的生命力还要长久,它不会褪色,也不会磨光,更不会遗忘,它一直在,一直在我心里,想起时,都是美好,温暖,健康。
父亲说这世上最好的就是健康,拥有健康就会拥有一切。
走到一半时,林凯轻声说,生怕惊醒人们沉睡的梦,惊扰这上好的月色,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去一个美丽的城市,这里不属于你。我听到这句话,并没有很开心,反而感到月光蒙上一层厚厚的忧伤,这份忧伤竟然传染给我,让我像生了一场说不口的病痛,很难受。我原以为林凯是了解我的,我多么迫切这一刻林凯是了解我的,至少别在这样的时刻说这样的一句话。林凯竟然说和我母亲一样的话,和我母亲说的一模一样。林凯也希望我离开这里,离开他,离开这个让我想忘却忘不掉的地方。它有美好有悲伤,有高兴有难过,有感受到的一切情绪,活生生人的情感,我真害怕去了另一个地方,我就没了这样的情感,我害怕失去这样的情感,它太单纯太简洁也太明亮太耀眼,对我来这很耀眼,足够我不舍得离开,失去,更不舍得忘却。
虽然人不能活在过去,不能活在记忆里,但有些东西之前有,后来没了,因为太美好,就不会容易忘记,不是不想忘,是太完美,最后就变成刻骨铭心,变成永恒,像被刻在骨子里,流进血液里,最后长久不衰。
也许这就是美好的秘密,也是一刹那成永恒的秘诀。
我说不出口,可是我不想让林凯失望,对我失望,只好说会的。我再也说不出第二句话,再多的话也说不出来了。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冷,特别冷,不由紧了紧校服,双手放在上衣口袋里,脖子缩进上衣领里。我生怕林凯看出来,努力装出不冷的样子。
走到前面的十字路口时,向右一转,就是通往学校的路。我只顾低头走路,刚想问林凯回家走哪条路时,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一个凶狠的声音说,拿钱来,不拿钱tong si 你们。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真的以为自己耳朵出现幻觉了。然后我耳旁出现一个特别小的声音说,快跑。这句话就像孙悟空如意金箍棒变成的绣花针轻巧玲珑的进了我耳朵,飘进我脑海里,最后我什么都忘了,脚步不受控制,手也被一个人紧紧握着,有一个人带着我跑,大步跑,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怎么跑了起来,像是两条腿不受自己控制,身和心也不受自己控制。不知道跑了多久,我气喘吁吁地说不行了,我跑不动了。林凯这才停下来,说你这单薄的身板可不行,以后得加强锻炼。我说我已经跑的很快了。林凯说这次你挺机灵的,我还担心拉不动你。我这才意识到林凯紧紧握着我的手,我感到他手的温暖,很热,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我不敢深想下去,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希望发生点什么,又希望什么都不发生。
我想说声谢谢,谢谢你没有在危险的时候抛下我,我真的很感激林凯没有丢下我,也许就是因为这一次吧,让林凯一下跑进我心里,再也跑不出去了,永远停留在心里。只要我还在,林凯就一直在,只要我还活着,林凯就活着,好像林凯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被自己吓了一跳,林凯竟然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不知道林凯会不会相信。不管林凯相不相信,我也不会说出来,更不会让林凯知道。
到了学校门口时,林凯还紧紧握着我的手,我假装没有发现这个事实,林凯似乎也假装没有想到。只是到了校门口,他才意识到这个事实。因为,他把手放开了,好像语无伦次,想解释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最后说我送你到女生宿舍。我没有拒绝也没同意,只是不知道该如何抉择,我不想林凯消失我眼前,又不能让林凯一直出现在我眼里,好像这是一个左右为难的难题,我相信就算是神仙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种矛盾纠结的感受。
虽然林凯放开我的手,我却感觉林凯一直紧紧握着,还能感受到他手里的火热,真像一团火,我从未感受过那样的一种温度,虽然很火热,但并没有滚烫的感觉,很舒服,很温暖,也很安全。那是一种安全的感觉,能让我心安的力量和温度。
林凯走了以后,这种感觉一直都在,我一直感觉林凯站在我面前,我一定是疯了,一定得了精神病,所以才会有这种错觉。林凯刚走,我就想见到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他,恨不得二十四小时他都出现我面前。我肯定生病了,百分百生病了,而我却很快乐,说不出的快乐,但一想到明天,想到以后,我就难过起来,有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它能让人抓狂,又能让人像是飞到天空,一会是天堂一会是灾难。
也许,这是我唯一忘不掉林凯的理由,在最危险的时候,他没有抛弃我,我从来没遇到这样的人,再也没有遇到过。所以,我才会对林凯念念不忘,一直忘不了,最后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也许,我永远也成不了别人生命中的一部分,可能也无法成为林凯生命中的一部分。我有些沮丧起来,垂头丧气地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世界那么大,人海那么大,我却无法成为别人生命中的一部分,也无法知晓是否能成为林凯生命中的一部分。
前途令人堪忧,生活状况也是一片迷茫,人啊,找来找去,遇来遇去,最后结局都无法圆满,圆满的人生永远都是悲剧,都是嘎然而止。
我从来没给我妹说过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不是我不说,是我觉得林凯带着我跑的时候,我并没觉得害怕,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我觉得那一刻很美妙,很安全,什么危险都没有,满满的安全感是林凯给我的,他帮我分走所有的危险,所以我并没有觉得惊心动魄。我觉得惊心动魄地是林凯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放,一直紧握不放,这才是我最难以忘怀的。我没法给我妹说,也没法给任何一个人说,甚至林凯,我也没法对林凯说。就算我说了,他恐怕也无法明白我的心情和感受。也许对他来说,他并没有做什么,但对我来说那就是与众不同。
那晚我失眠了,一宿没合眼,一闭眼都是林凯跑步的背影,都是林凯紧紧握住我手的感受,我看了一夜的月亮。那夜的月亮并不是很圆,美的并不惊心动魄,可那一整晚都是惊心动魄。我想从月亮里找答案,找为什么,可月亮并不回答我,它总是沉默的安静的看着每个人,它的爱是伟大的,是所有人的,而我的爱只有一个人,只属于一个人,它做不了月亮那样博爱,也无法像月亮那样分享给每个人同等份量的爱。我忽然意识到我的爱极其自私,自私到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甚至也不愿林凯知道。
我的命运也是从那一晚改写了,结果可想而知,我爱上了林凯,虽然我很不愿承认,也不愿相信这个事实。我想那个夜晚,如果林凯弃我而去,我一定不会爱上他,一定不会把他记的这么牢固,哪怕我忘记我自己,也不会忘记林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很沉默很热烈,很温柔很忠贞。我不会轻易开始,也不会轻易结束。我想那个夜晚如果不是林凯,换做任何一个男生如果他都像林凯那样没有丢下我独自逃走,不管是谁,不管美丑,我都会爱上他,可能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极度渴望得到保护的人。偏偏那个人是林凯,偏偏是他。
我知道林凯是一个好人,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也有一个好看的外表,如果他没有一个好看的外表就好了,我想我会告诉他,大胆的告诉他,我喜欢上他了,我爱上他了。谁让林凯在我眼里太完美了,过于完美,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癞蛤蟆,一个丑小鸭,一个世上最丑最丑的人。
谁说我漂亮我都不相信,尤其站在林凯面前时,我极其自卑,自惭形秽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站在林凯身旁。如果他不那么完美就好了,真的,那样一切都好办多了。
我觉得自己戴着一张很厚很重的面具,尤其在林凯面前,我变的胆怯,极其不自信。林凯说我变了,他说的对,我的确变了,变的和之前完全不一样,而这改变完全是因他而起,有安全感和没安全感都是林凯造成的。可能林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给一个女孩子带来这么大这么深的影响,有好的,也有不好的。
还好,我的学习成绩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唯一影响我的是我变的更加不快乐,更加沉默,更加孤独,更加不知道该如何走近一个人。
中秋节放假时,林凯说中秋节快乐。我把李少阳送给我的那个精致好看的月饼送给了林凯,如果我有更好的,我一定会送给他更好的,我想把我最好的送给林凯,而且是毫无保留,没有任何私心杂念。我想对林凯好,只对林凯一个人好。
中秋节在家三天,无可避免的就是干农活。棉花已经摘完第一遍,剩下的都是半开的,还没开的。那这三天就是收玉米。收玉米的流程是先从玉米秸秆上掰下来,再装进口袋,运回家,剥掉玉米皮,最后把玉米装进网袋里,整齐地垒砌成一面墙,晴天时,就能晒干,雨天时盖上塑料布避免淋雨。虽然流程很简单,却很耗费人力物力精力。
我和妹妹在家三天都是这样干农活的。白天在地里掰玉米装玉米,爸妈负责往家搬运玉米,回家后,再倒到一处宽阔干净的地方,剥玉米皮,一穗穗的剥落,像是给鸡蛋剥皮。不过,这可没剥鸡蛋皮简单快捷,剥玉米皮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
吃完饭,爸爸把玉米倒到院子里,晚上趁着月色剥玉米皮,连电灯都用不着,因为月光太亮了。虽然是干农活,但我觉得很浪漫,月色太美,太好看了,是一年之中最美好的一次,一年只有这一次,爸爸妈妈妹妹三人一边剥玉米皮一边说话。这画面很温馨,眼前呈现出一个完整的家。我和妹妹坐在还未剥皮的玉米堆上,玉米穗堆的很高,很像一座小山,我坐在玉米堆上,像坐在一座小山上,在美好的月色里,一边剥玉米穗一边听家人说话。这三晚每晚的月亮都很圆很亮,如水一样清凉,温柔,缱绻,也许月宫里的嫦娥就是这个样子,嫦娥的气质的就是这样的气质。我一直感觉一个人好看难看,并不是因为一张漂亮的脸蛋,而是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和气质,这种气质才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任何人都无法相媲美。
到了夜里九点,就开始冷了,妈妈就会拿出来早给我们准备的厚衣服,我们穿着厚厚的衣服,享受着如水的月光,享受着人间温情,顺便干农活,一举三得。没有比这更美妙的感受了,惬意又有成就感。
中间,爸妈会让休息几分钟,妈妈从屋子里拿出月饼,一个人一个月饼,一边吃月饼一边聊天。虽然没有什么诗情画意,但都是真的,什么都是真的,真真切切,实实在在。我坐在高高的玉米堆上望着月亮,月亮又圆又亮,挂在树梢上。月亮看久了,好像能看到月宫里的一切,能看到坐在窗前拿着绣花手绢托着腮望着团圆的人间发呆的嫦娥,无比落寞,嫦娥的玉兔趴在她的手臂上,闭目眼神。嫦娥不知道,她的隔壁邻居吴刚每想见她一次,就要砍一次桂树,每想念她一次,就会悲喜交加。嫦娥永远看不到吴刚的心思,也看不懂吴刚的心思。那颗桂花树开着满树的桂花,清风一吹,飘来一阵幽香,飘进嫦娥孤独落寞的思绪里。她一定也在思念某一个人,想的撕心裂肺,想的肝肠寸断,想的泪流满面。月宫里应该歌舞升平,一片祥和热闹,我忘了嫦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天上地上只有她一个,只有她一个人,那么大的月宫只剩她一个人,冷冷清清。人们羡慕她,却没人懂她。
我能看着月亮看的流泪,仿佛嫦娥奔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仿佛月宫是一个悲惨的世界。这时,我吃着甜甜的月饼,却发觉它竟是如此的苦,苦的令人心疼。如果嫦娥从月宫里飞下来,飞到人间,她一定是一个幸福的人。可是,人间疾苦太多了,处处都是。如果嫦娥真的飞到人间,她肯定会受不了,肯定会灰飞烟灭,香消玉殒。
我一直觉得林黛玉就是嫦娥在人间的化身,她来地上体验人间疾苦。
还没剥完玉米穗,我和妹妹就已经开学。时间过的很快,快的让人措手不及。原以为学习和生活的轨迹有所不同,却发现它们没有本质区别。生活就是老婆孩子热坑头,学习就是三点一线,教室宿舍厕所。在学校时,厕所不叫厕所,就连厕所外面写的名字也是透着一股洋气,不知道谁写的,上面写着两个大字母:WC,左侧是女WC,右侧是男WC。
真是奇怪,全校所有小道消息都是来自这个不起眼的角落。男女厕所,只有一墙之隔,所以说话都能听到,而且听的清清楚楚,如果说话不小声,一不小心,就会被全校男女听到,比播音广播传播速度还快。谁要是在厕所成为议论对象,那一定会瞬间成为学校名人,更有可能是风云人物。令人惊讶的是,风云人物是变幻莫测的,像流行歌曲流行一阵时间就换另一首流行歌曲,更像一阵风,这周还是大风下周可能消失的无影无踪,风云人物很快换成另一个人,真是世事无常。
谁也不知道道明寺如何成为女生谈论的对象,总能在女生厕所无意间听到这个名字。我一听很奇怪,还有人姓道,名字也很奇怪叫明寺,怎么不叫少林寺。后来才知道自己孤陋寡闻,道明寺是电视剧里的一个男主角,而且他姓道叫明寺。我没看过这个电视剧,一问才知道这个电视剧叫《流星花园》。我好像在哪儿听过,听上去很熟悉,却想不起来。我一连想了好几天,也没想出来,反正就是很熟悉,那时我已经表现出锲而不舍的毅力,非要把它想起来不可。虽然我知道想起来,也没什么意义。
我问李少阳有没有看过《流星花园》,李少阳说没看过。我本来没想看这个电视剧,但在厕所见她们讲的很兴奋,勾起了我的兴趣。李少阳把他的望远镜拿到教室时,我就把这事忘在脑后了。
李少阳带的望远镜,不是他自己发明的,是他姑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望远镜是双筒的,军绿色,像电视剧军事打仗用的。我拿着望远镜朝着四面八方看了看,就把望远镜还给了李少阳,说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李少阳说哪里不一样。我说没见到望远镜时,特别想见,见到以后,发现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并没什么用。李少阳笑了说,你也用不到,肯定觉得没用。我说所以说啊不管是什么都需要用在合适的位置才能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李少阳笑着说你和别人想的真不一样。我说我只是觉得这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实用价值,事实也是如此。李少阳神秘地一笑说,我还有一样东西,你肯定会喜欢。我说什么,李少阳说我放在宿舍,没有带教室。我被李少阳一说,好奇心就被勾出来了。其实,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只要有好奇心就行,没有好奇心,不管多好,我都不会看一眼。我说你别卖关子了,就说是什么吧。李少阳说你猜。我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说,猜不出来,我最不擅长猜,一猜准错。李少阳说给你个线索,你能天天见到天天看到,仔细想想是什么。我认真想了想说不会是书吧。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能想到的也只有书,除了书,我再也想不到其他。李少阳说你这不是很聪明吗。
我说什么书。李少阳说明天拿给你,你一定会喜欢。我迫不及待问书名是什么,李少阳故意卖关子说明天你见了就知道了。第二天晨读,我问李少阳有没有把书带过来,李少阳惊讶地拍了一下额头说,坏了,我忘拿了。我说可以告诉我书名叫什么吗。李少阳只笑。我说提示一下作者叫什么名字。李少阳还是笑而不语,我说总该说写的什么吧。李少阳说给你说了书名和作者,你估计也不认识,我也是第一次看这本书。
我说你能不能晨读完回宿舍拿过来,你说的我特别想看,李少阳说只能中午回去,中午给你拿过来。我说这次你不能再忘了,再忘我就不看了。李少阳笑着说忘不了。
吃完午饭,我坐在座位上困的睁不开眼睛,准备趴桌子睡觉。李少阳把书往我桌前一放。我立马来了精神,封皮上写着三毛,下面有好几朵花儿。我不由念出书名——《撒哈拉的故事》,顿时热血沸腾,说好看吗。李少阳说你认识三毛吗。我摇了摇头说没听说过。李少阳说,她是台湾作家,特别有名,我觉得你可以多看看她的书,她写的故事特别好,你一定会喜欢。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李少阳笑了说,感觉你和她很像。我说她是谁,李少阳说当然是这本书的作者三毛了。我说可以借给我读一下吗。李少阳说当然可以,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看完给我就可以了,不过我有个小要求。我真怕李少阳突然改变注意,把这本书收回去,我手心都快冒出汗了。
“以后你写的作文,可以让我先读一遍吗?”李少阳说完,满脸期待的看着我。我不由暗自松一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当然可以,只是你读完不准笑我。李少阳说我当然不会笑你。我说那我有个问题,你为什么非要看我写的作文。李少阳说就是觉得你写的好,写的和别人不一样,很吸引人,至少吸引住了我,我觉得你和三毛很像,以后肯定能写书,而且写的非常好,非常受欢迎。我不敢相信李少阳,太不敢相信他说的话,轻轻一笑说,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想都不敢想,以后你也不要说这样的话。
李少阳说我相信你将来一定是个出色的作家,肯定能写出脍炙人口的文章。我看过你写的作文,看了以后感动的我哭了,我从来没有读过能感动的掉眼泪的文章。我并没有以此为傲,只是心里特别苦涩,说我写的作文你以后还是别看了,看了只会让人心情变坏,而不是变好,我希望你读完我的文章笑,笑出眼泪,我不希望你是看完以后哭着流泪。
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从未想过让别人读我写的作文,也没想过将来当一个作家,而且还是一个出色的作家,我没有这么伟大的梦想,我只是想当一个农民,而我爸妈希望我离开这里,林凯说我不属于这里,可是我不属于这里,又属于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我很困惑,也很难过,他们都是我最亲近的人,可是他们都不了解我,都不是真正的了解我,他们从不站在我的角度考虑我的想法,他们完全不懂我,他们只是希望我离开这里,这里是我的家啊,离开这里,我能去哪儿呢,我未来的家又在哪儿呢。
李少阳见我不说话,就说我没有取笑你,我说的是真的,你要对你自己有信心。只要写出的文章能让人流泪,不管是让人笑出眼泪,还是悲伤的流出眼泪,那都是成功的文章,你上次演讲,我就觉得你讲的不错,非常不错,如果你写成作文也是非常好的作文,你说的完全和他们不一样,我说你讲的好,并不是因为你讲的我,而是我真的认为你讲的好。你相信我,我一定不会看错的。
我被李少阳说的竟然想哭,想流泪,但又不能被李少阳看到,不由笑了,笑着说你说的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没你想的那么好,我只是想到什么写什么。你喜欢看我写的作文并不代表别人也喜欢看,你不是别人,别人也不是你,我只是写了我自己想写的,并没有写什么出彩的句子,我觉得我写的很普通,很平凡,很一般,和别人写的没什么区别。我不希望别人看到我写到的文字,我不希望他们看,我也不愿意让他们看。
李少阳还想说什么,我说你什么都不要说了,不过我会让你看我写的作文,只让你和班主任看,换做其他人,我坚决不会让他们看。李少阳说我说的话你好好想想,我不是害你,我是想帮你。我说谢谢,以后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当作家,我只想当一个快乐的人,一个没有悲伤的人,我想当一个乐观主义者。
李少阳动了动嘴唇,说我就是觉得可惜。我说谢谢你喜欢读我的作文,我会好好写的,就算你不看我写的,我也会好好写,我不是写给别人看的,我只是写给我自己,我也不是写给我自己看的,反正情不自禁地就写了那些,我自己想控制都控制不住,如果能控制,我希望我能写快乐的文字,让人读完只有快乐,没有悲伤。
李少阳不再说话,过了几秒,说你看吧,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我对李少阳淡淡一笑说谢谢。李少阳说不用谢。这是我第一次读三毛的文章,也是第一次读《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我问李少阳读完了吗,李少阳说读了一部分,她还写了一本书叫《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也特别好。我不免羡慕李少阳竟然可以读那么多书。我说你在哪儿读到这么多书的。李少阳摸了摸后脑勺说,我姑姑家不是在县城吗,我经常去她家,然后我姐姐就带我去新华书店,新华书店里有好多书,书特别多,多的你都难以想象。我说人家让进吗。李少阳说当然让进。我说要是不买呢,不买可以看吗。李少阳说当然可以看,就是不能带出去,随便看,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我说我真羡慕你可以读那么多书,怪不得你学习这么好。李少阳笑了笑说,你要是看那么多书,也会学习好。
那是,我第二次萌生去县城的念头,第一次去是想找叶小龙,第二次是想去看一看李少阳说的新华书店。李少阳说新华书店的书多到难以想象,那会是什么样子,难道像我家的田地那样大吗,像地里的庄稼那么多吗,我不敢再想了,再想我也想不出来了。那句——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话一点也不错,贫穷真的限制了我的想象。
贫穷使人落后,那句话真是千真万确。我很想去县城,尤其去县城的新华书店看一看,哪怕站在门外看一眼,就算让我立刻死了我也愿意。我就想看看它有多大,里面的书有多多,里面都有哪些书,有没有我喜欢读的书,要是有我喜欢读的书,我就天天去读,我要读十遍百遍一千遍。我要把书里的每个字烂在我肚子里,刻在我脑海里,变成我自己的东西,让它变成我的头发,指甲,我的血液,我的思想。我迫切想要读到这些书,有史以来最渴望做到的一件事。
我拿到李少阳借给我的这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熬夜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一口气读了半本,虽然我看不懂写的什么,但是我愿意读,感觉有一种魔力,它吸引着我,让我欲罢不能,让我读了一篇又一篇,我真不敢想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地方,那里是广袤无穷的沙漠,那里住着一个伟大的作家,生活着一群人,一个人一个故事,就连十几岁的小女孩儿也有自己的故事。原来,他们那里也和我家一样,也要相亲结婚,不管年纪多小,只要在家,都要结婚生子。我觉得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原来,每个地方都很相似,有欢笑有悲愁,也有贫穷落后。原来,早就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流浪,当了一个流浪汉,远离父母家人,远离从小生长的家乡,我竟然看哭了,就像李少阳说的那样看一篇文章能看哭,情不自禁的流泪,原来能让人流泪的文章也是好文章。如果不是李少阳告诉我,我一直都不知道好文章读完可以让人流泪,让人潸然泪下。
我多少明白李少阳话里的意思了,明白他说的文章也能吸引人,吸引人去读去看去感受里面人物的故事和心情。我觉得李少阳说的话并没有骗我,他说的是真的,是对的,也是有道理的。我怎么没意识到他和别人不一样。他真的和林凯不一样,林凯的心是善良的,李少阳的心是智慧的,李少阳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也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我第一次意识到,一个人如果有思想到底会有多厉害,到底有多牛,到底有多么与众不同。
李少阳真的就是我想要认识的男孩子,是我想成为的人,我也想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人,一个能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人,通过书里的知识摆脱贫穷,摆脱贫瘠思想的人。这也是我爸一直渴望想要成为的人,也是我爸一直努力让我上学读书的原因。我爸一直坚信教育能让人进步,读书让人明智,让人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人,成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成为一个自己想成为的人。
我爸还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读书改变命运。我也受我爸的影响,也这样坚信不疑。
花了两天时间,我看完了撒哈拉这本书。当我把书还给李少阳时,李少阳一脸惊讶问这么快看完了。我说是的,李少阳说你不用这么着急,我又不看。我说不是着急换,是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感觉真好,写的特别好。李少阳说我也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所以我就买了。我忍不住问你什么时候还去县城,李少阳说最近不去了,就是中秋节的时候去姑姑家走亲戚,我姑家的女儿带我去的,她特别爱读书,这本书还是她给我推荐的,她屋子里都是书,还有一个很大的书柜,和墙一样高。我小声地问你姑姑家很有钱吧。李少阳说还好吧,我姑父姑姑都有正式工作,他们都上班。我没有追问,也不好意思细问,担心李少阳心存芥蒂。我不是想知道他姑姑家有多少钱,我只是想知道他姑姑家条件一定很不错吧,才会有钱买那么多书,那些书肯定花了不少钱吧。将来,我有钱后,我也要买一墙的书,还要留出一间屋子专门做书屋,电视里不都是这样演吗,每当谈正事时都会说去书房谈。
李少阳说你要是想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下次咱们可以一起去。我说可以啊。我还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方圆三里,再也没去过其他地方。我早就想到外面的世界走一走,看一看,开始我不敢,也没人带我,那次还差点和林凯离家出走。我对李少阳说,将来我也会像三毛一样,去一个遥远的地方,认识很多人,做一个流浪者,会去很多地方,见很多风景。如果我会画画,我一定把它画下来。
李少阳说你喜欢画画吗,我说我只是想把它保存下来。李少阳笑了说,如果你不会画画,没办法把它画下来,你可以拍照,用照相机把它定格在某个时刻,这也是一种保存的方式。我说我怎么没想到,李少阳说因为你没往那方面想,你要是往另一个方向想,肯定不会这样说了。我突然觉得李少阳懂的很多,就说你是不是懂的特别多,懂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李少阳说也没有,我只是比别人多看了几本书。我说你不怕自己看书看多了变成书呆子。李少阳诧异地说,怎么会呢,书越读知道的越多,看的多了,视野开阔了,思维也发散了,就会明白一个问题有多种解决办法,想用哪一种就用哪一种,多好啊,条条大路通罗马,这个办法不行就换另一个,最后问题解决了,这样的结果不正是期待的吗。不过,有的人读书越多脑袋越灵活,有的人读书读多了,可能不会融会贯通,不会举一反三,可能就是人们说的书呆子吧。李少阳最后补充一句说,你看我是书呆子吗,我摇摇头说不是,我觉得你很聪明,不,不是聪明,是很有智慧,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很有头脑的一个人。我停顿几秒说,你特别像我爸爸说的是一个很有自己独立思想的人。
李少阳笑了笑说,谢谢你对我这么高的评价,我只是比你多读几本书,要是你读得多了,肯定不会比我差,肯定比我还要厉害。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少阳,只好对他淡淡一笑。
从此,我心里就埋了两颗种子,一颗读书,一颗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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