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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合欢门 第一章

原创|合欢门 第一章

作者: 茯荻 | 来源:发表于2017-11-19 02:04 被阅读0次

    我是个有残次的女孩子。

    在我左侧脸颊上,有一大块褐色的胎记。很难看的。

    我猜是因为它,父母才把我扔在福利院门口的。

    也是因为它,我被别的孩子从小欺负到大。

    卑微是那块胎记的附属品,无论何时,它都禁锢着我,使我成为了旁人和自己眼中的蝼蚁。它是我一切苦难的缘由。可若不卑微一次,我还真不知道人可以这么坏。

    大多时候,他们见了我就满脸嫌弃地故意绕开。不小心碰到我了,就好像被染上了瘟疫,吓得嗷嗷叫,然后慌张跑走。“丑是会传染的。”他们这么说。

    我的名字成了他们最常用的脏话。“她那个逼样真是比郁小昙还恶心。”“我要是骗你,我他妈就喜欢郁小昙。”男生闹着玩的时候,最喜欢把对方往我身上推。我跑开。他们就追着我推推搡搡。“你看你,把自己媳妇都气走了!”那些还透着几分稚气的嬉皮笑脸,真是恶心到了我的心坎里。

    我经常因为不小心踩到了谁之类的事,被一群人围在墙角扇耳光。响亮的啪啪声好像让他们很兴奋,男孩子挥舞着拳头叫好,像是一帮土匪围着赃物庆功。平日里爱装娇羞的女孩子这时候笑得最猖狂,勾着男生的肩玩弄长发看我笑话,挑起我的下巴,用涂的五颜六色的指甲在我脸上划来划去。我要是敢躲,她们就更使劲地抽我。

    欺负我是他们的日常娱乐。他们把积攒的所有怨气都撒在我的身上。我再小心翼翼也没用,那么多双眼睛在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无时无刻不在找打我的理由。

    一开始只有一两个人起头,后来所有人都把欺负我当成了一个习惯。

    所有事情,无论对错,做的人多了便就有恃无恐。

    如果我反抗,那就是与所有人为敌。我恨死自己的嘴笨了,一句“你有病啊”说了已经无数遍。到了后来,我刚张开嘴,四周就响起十几声“你有病啊”。我再也不说这句话了。

    根本没人愿意帮我,就连老师都装聋作哑,那些孩子,不跟风欺负人就不错了,非亲非故的凭什么帮我,有个让自己看笑话的人不好吗。孤军奋战是太难的一件事情。

    眼泪快要掉下来却生憋回去,眼睛是很疼的。但如果泪水只会使他们感到得意开心,那我宁愿折磨自己。

    明明是害怕的,手心里是冷汗,后背在颤抖,可我必须装作镇定,装作不在乎。像个烈士,无所畏惧。

    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只有到了晚上,躲在被窝里,我才可以捂着嘴巴,流下酝酿已久的泪水。直到筋疲力尽,枕头也湿了一大片。因为怕被他们听见,我就连哭都不得痛快,那种憋屈的感觉像是溺水了喘不过气来,任我怎么扑腾都逃不出这深渊。

    我恨他们。

    他们在我身上犯下了那么多罪,每一天都要揭开我的伤口再撒一层盐,乐此不疲且变本加厉。我凭什么不恨?

    仇恨是在黑暗中绽放的花,他们过早地让它在我心底结了花苞,痛苦是它最好的养料。

    这是一场好长好长的噩梦,没有从天而降到救星,坏人没有遭到报应,我的胎记也依旧还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越来越意识到,幸运和平等对我来说是种奢望。都怪我太丑了。

    如果丑是罪,那么我罪孽深重。真怕这辈子都要赎罪了。

    十岁那年,一个男人来到这,跟院长说要找一个叫郁小昙的女孩。他只看了我一眼,就决定要领养我。

    一个月后,他带我离开了福利院。他说他认识我爸妈。除我之外他家里还有三个孩子,也是收养的。他让我叫他老白。

    他话很少,戴一顶鸭舌帽,只能看见他红彤彤的脸颊和邋遢的胡子茬。稍离他近点,就能闻见他身上的酒气。他大衣的兜里揣着一瓶二锅头,时不时就拿出来喝一口。

    我们坐绿皮火车到了一个小县城。这里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靛城”。

    这是个很美的古镇,密密麻麻的人家环绕在青山脚下,漫山遍野的绿意伴着烟火气,炊烟袅袅混入半山腰腾起的云雾里,生活的痕迹给大山添了几分灵气。还有一条宽宽的河,河水清的澄澈,透着淡淡的黄绿色,名字叫韶川,蜿蜒在小镇的南边。我和白叔叔坐上船渡河,一个老船夫为我们撑篙,不一会儿就到了码头。

    他有一整栋小楼,靠着河边。白墙黛瓦,老旧的很有味道,窗台和门口摆着各种花花草草,藤蔓攀附着大半边墙。从窗户支出晾衣服的竹竿,五颜六色的衣裳在风里飘摇。院子里最显眼的位置,有一棵老树,枝繁叶茂,树冠遮天蔽日,挂着星星点点的小红花。

    白叔叔把我领到树下:“知道这树叫什么吗?”

    我摇头。恰巧一朵落花飘下,我接住,在手心轻轻摆弄着嫩红的花瓣,如绒毛般纤长,如少女的发丝般娇柔。

    “这是合欢。这个宅子,是合欢门的地方。你爸妈生前,是我的师兄师姐,我们都住在这。”

    “他们死了吗?”情绪没有丝毫波动,我只是淡淡叹了口气。

    “嗯,你刚出生他们就去世了。”一只大手按在我的肩上,很轻地捏了一下。

    对我来说,他们只是两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素未谋面,仅凭给了我条贱命,我难以对他们有什么感激和爱。不过,他们的不幸倒平息了我原先那一点点怨气。毕竟是死了,就不要怪他们只生不养了吧。

    “你刚刚说,合欢门?”

    他对于我的平静有点诧异,把手收了回去:“嗯,这是个赏金猎人的组织。我们替委托人办事,然后拿酬金。”

    “办什么事?”

    他不知从哪摸出一小扁壶酒,咕嘟了两口:“只要价钱合适,什么事都办。肯定是有风险的,再厉害的人身上也会落点伤。不过赚的也多,你看这座宅子,我师傅一个大单就赚来了。”

    “我要是留在这,是不是也得跟你当什么,赏金猎人?”

    “我不勉强你,你要是不乐意就不干。白住就好,多你一张嘴又吃不穷我。”

    “要是我乐意呢?”我盯着他看。

    “那我就当你师傅罩着你,带你赚大钱。”他抹一把胡子茬,又把手搭在我肩上,仰天大笑起来。他醉醺醺,却让人安心。“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合欢门的人了,快快快,叫师傅!”

    “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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