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老师在《读着读着,天就亮了……》中写道:“凌晨总是早早醒来,无法再入睡,起来看会儿书。近来陪伴我的是《童年时代》,读着读着,天就亮了。”
我没有早读的习惯,我认为早晨的时间太短。除了如厕、洗漱和做饭等时间,就是准备上班。但我有夜读的习惯,我认为晚上的时间充足。吃完饭,刷完碗,洗完澡,睡意只有三成,剩下的那七成就留给书情吧。
床头灯给足了枕边书面子。那光彩燃烧着黑夜,分明是在准备迎娶黎明。我不是伴娘,但是我可以以伴郎的身份出场,在书香阁中大闹“颜如玉”的洞房。那闹意不是美酒,却比美酒多了几分陶醉。
虽然鬓角已泛白,青春不再,但是童心里还欢笑着少年的身影。阅读可以让精神返乡,见到儿时邻家的姑娘。对此,周春梅老师的解释是:“这就是文学的力量:用它传递和分享,让孤独的黑夜变得温暖。”
在夜色之中,即使没有月光和星光相照,但只因有书香作伴,也足以让忙碌了一天的尘心得以宁静和喜悦。
阅读是在别人的歌坛上起舞,而写作则是在自己的舞台上放歌。因此有人说,写作是在阅读的基础上进行的文化嫁接。
晨读是对生活道一声:“早安!”而夜读则是对日子说一声:“晚安!”安享精神之美,沐浴思想之光。这次第,怎一个“美”字了得?
以前,我只是觉得我爱书。现在,我觉得书爱我胜过了我爱书。你想呀,灯光照着伊人,你与她同框。这究竟是一幅怎样的人与书和谐统一的画面?
因为读得投入,所以有时候竟然忘记了留恋美梦。一骨碌从睡梦中爬起来,在凌晨的稿纸上写下一些略带灵感色彩的文字。那味道,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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