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Right
统治权力的合法性,神权授予,军事力量
一,主权与人民主权
(一)主权理论
博丹:主权=统治者的权力,主张君主制。
阿尔瑟修斯:区分主权与行使主权
霍布斯:主权与无条件服从,主张强制性服从而非认知性服从。
戴雪:法律主权与政治主权,前者服从于后者。
(二)人民主权与民主
博丹:人民主权即民主
芬纳:中性的人民主权
詹森:作为政治理论的人民主权
摩根:作为虚构的人民主权
(三)人民主权的历史轨迹
人民主权的三种形态(政治家的人民主权;统治者的人民主权<作为统治工具>;被统治者的人民主权)
英国内战及以后
北美殖民地
美国革命时期
二,美国革命中的人民主权
(一)共识
革命的核心原则,新体制合法性的基础
革命一代几乎无人质疑人民主权
(二)分歧
精英主义的理解: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但掌握在官员手中;人民只是道德意义上的主权者,而政府是实际的主权者(法律主权取代政治主权)
民众主义的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始终是主权者,他们把权力委托给代表行使,政府只是人民权力的代理者。(政治主权高于法律主权)
三,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精英主义的理解
(一)精英主义的“人民”
作为道德整体的人民
作为政治行动中的普通民众
(二)人民主权的真正含义
本杰明·拉什: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只在选举期间拥有它,在选举结束之后,权力成为了统治者的所有物。
(三)人民从主权者变成被统治者
詹姆斯·麦迪逊:现代共和制之下的人民不参与统治,不享有主权,主权让步理论
(四)人民与官员不属于主仆关系
亚历山大·汉森:人人都处在宪法之下。
(五)人民不可反抗政府、收回权力,选举权是人民唯一拥有的权力。
四,民众主义者的理解
(一)人民含义
普通民众就是人民
人民与上层权贵始终处于对立状态
(二)主权与派生权力
为主的至高的权力为全体人民所有,而派生的低级的权力由他们雇佣的官员所有。
(三)人民始终是主权的唯一所有者
塞缪尔·亚当斯:共和制是全部主权都掌握在人民手中
(四)政府只拥有人民委托的权力
(五)人民有权力控制、监督、指导立法者
(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员只是人民的仆人和办事员
(七)人民有权收回权力、废除或变更政府
五、人民主权的内涵
(一)经典主权理论的界定
博丹:不受控制,无需同意的立法权
卢梭:不能转让,不可替代的立法权
(二)美国革命者的界定
立宪权:宪法的制定,宪法的修改,合宪性的界定。即创设政府并制定政府的规则
立法权:主权还是派生权力
选举权:主权之一种,还是行使主权的唯一方式
(三)美国革命时期人民主权理论的发展
先于并高于政府的权力
成文宪法和人民主权的结合
立宪权及其落实
六,真实与虚构
人民的实体性和可见性
民众对立宪的参与
民众对立法的影响
代表制与选举权利
知情权利
陪审权利(民众司法裁断的权利)
七,现代民主的形成
(一)民众主义的民主观
人民始终是主权者
依赖于人民并受人民控制的“代表制民主”
尽可能接近古代民主
唯一能够保护人民自由和权利的体制
(二)精英主义的民主观
人民让渡主权后成为被统治者
过滤和摆脱民意的“代表制民主”
大大优越于“纯粹民主”
最能保证理性决策和合理秩序的体制
(三)现代民主形成的不确定性
现代民主形成于竞争性的、不确定的语境
不是只有一种民主观,而是多种相互竞争的民主观,民众和精英的较量。民众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博弈塑造了现代民主的观念
现代民主并非是某种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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