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日更没有灵感,脑子一片空白。
于是打开微信读书,随便读一些,情不自禁的又打开了三毛的书。喜欢她很多年了,也很多年没有看她的书了(中学时代沉迷,毕业后就没有再读过了)
隔了这么多年,跨过这么多的时空和年代,短短朴素的文字,立刻能把我们带入到大洋彼岸的撒哈拉沙漠,带入到他们结婚时荷西送她的新婚礼物--骆驼全骨,真的太酷了。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我大学时代,一直期望收到一个仙人球,大概是想要那种很酷的感觉吧!
只可惜,这世界只有一个三毛,也只有一个荷西。其他人,不过是西施效颦吧了。
读三毛的文字,不觉得在读书,也不觉得她在凡尔赛,特别干净、灵动。语言如此朴素,却又如此引人入胜。以后要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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