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点28分,城东某处鞭炮齐鸣、烟火冲天,持续了约莫5分钟,应该是某楼盘开建,这样的情况作为吃瓜群众,大概是见怪不怪了,可问题是,有关部门好像也充耳不闻。
记得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已经有好多年了,一开始的时候抓的很严,慢慢地也就那么回事了,重点还是在过年过节,平时个人和企业开张办喜事,放就放了,也没有什么人来管,这对于办事的人家,当然是好事,但对规定的执行却是极大的破坏。
记得有这样一句话:规则是用来打破的。貌似很有道理,其实值得推敲,规则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当它符合或者适合当前的形势时,就应当去遵守,但如果是不合理、不合时、不合适的,当然要打破。
对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由来已久,其中的原由不言自明,但禁放往往都是春节期间,其他时间并没有人去关注,零星放一点,好像也不会造成大的污染,最近两年扩大到了全年,有的地方还扩大到整个区域,效果并不好,这大概也是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缘故。
我们每一项制度的出台,目的都是善意的,但实际情况很复杂,各地的差异很不同,一味地一刀切,制度往往会失去刚性和执行力,最后只能沦落在纸面上。既然出台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就应该严格执行,有问题可以调整,但不去管理和处罚,无论是对制度还是制定制度的机构,都是公信力的极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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