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近一位华裔高知女被警察枪杀了,消息穿到国内,引起一片哗然。
美国是法治国家,法具有无上权威,这一思想钢印深深融入美国人民的认知,对于普通美国人,程序正义就像呼吸之于空气与口渴之于水,是不假思索的正确。
只要程序合法,枪杀人命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死磕律师要想翻案,只能从解构程序入手,只要能找出程序的一丝瑕疵,疑犯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这很考验专业能力,大牌律师因此总能赚大钱。
对我们东方人,法律大于人情可以理解,法律大于人命却绝对不能同意。实际上,美国的有些人对比也不同意,但是因为思想钢印的存在,他们的反对只能针对程序,不能对此激发头脑风暴,从而颠覆性思考。
就像中国有皇帝时代,人民可以反贪官,但是绝不能反皇帝,皇帝的金口玉言是大众思维的天花板。
中国人反皇帝的时候,是到了不可忍受,活不下去的生死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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