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在走法律程序,3月30日那天,我姐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上面除了一些必要的条条框框。
我注意到,原告的三条诉求,第一条,坚决与被告离婚;第二条是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等9万;第三条是被告承担诉讼费。
对方在诉状中,说道二人婚后只居住了一个半月,且因为我姐的原因才导致二人感情破裂,决口不谈我姐曾经有过的那个孩子。
等4月10日开庭法院判决之后,我会继续跟大家分享判决结果的,终究是要相信,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说句实话,在得知对方家里托关系的行为之后,我是感到恐慌的,但是很快我便平静了下来。
因为,即便是不满意法院的判决,我们还能够上诉,还有二审,实在不行,还有终审。
所以啊,即便关系很重要,也还是要相信公平的存在。
也因为这件事,让我深知,婚姻之中,婆媳关系的处理,财产的处理,真的很重要。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在柴米油盐的浸泡中,曾经那份坚定不移的爱情会不会变质,就像我姐说的,钱不是最重要的,可若是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谈何爱情。
小文是我家附近的一个姑娘,她的婚姻就很美满,至少在外人看来是如此,而她也过的很是滋润。
她告诉我,彩礼等费用,在领结婚证前就以妈妈的名义买了房子,又给妈妈买了保险,婚后每月房贷的钱,也是给母亲的“生活费”。
至少在账面上,没有一点问题。
虽然有时候,两人也会为了琐事有争执,但是小文的爱人总是会低头,因为一旦离开了这个家,他什么都没有。
当然,小文也清楚的知道,抓住婆婆的心和丈夫的爱是一切的前提。
再者,即便是离婚了,她有两套房子,又有自己的工作,丝毫不担心自己接下来的生活,而他不但得不到一分钱,还会没了房子,没了积蓄。
甚至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归属小文。
所以啊,姑娘,我劝你一定要有一份自己的工作,这样不至于向别人伸手要钱,也不必看他人脸色。
不高兴的时候,能够有存款出去旅行,也有一定的资本让自己为了心情而购物。
虽然找工作很难,工作很累,生活不易,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够有一份自己的存款,这样在离开依赖的那个人的时候。
能够住得起酒店,买得起化妆品包包,毕竟口袋的安全感真的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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