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四次出场
孔乙己第一次在咸亨酒店的登场是这样的形象:“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第一个句子通过“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个相貌描写突出了他的读书人身份、落魄身世和清高的性格。他的破烂长衫暗示了他忘不了读书人的身份,而他的高大身材则说明他其实是有力气可以从事劳动职业。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又暗示了他不大受社会尊重。作家北乔的《孔乙己:脏破长衫里透着鲜亮》中对孔乙己和“短衣帮”一样站着喝酒却坚持穿长衫的情况认为这是“他死抱‘读书人’这一臭架子”。因此人们对他的印象便是诸如“科举制度的牺牲品”“穷酸架子”“穷困潦倒却丢不下读书人的清高”“对读书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等等。
孔乙己第二次出场是和第一人称为“我”的小伙计的对话。“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我”的不理不睬、好不热心说明年轻人对他也是毫无同情,轻视如草芥。而孔乙己解释“茴”字的四个写法体现了他对知识的热爱,虽然被大家轻视,但他却从未放弃对知识严谨的坚持。
孔乙己第三次出场是和小朋友们在一起,这次出场也可以看出他自命清高却冥顽不灵中保有良善和爱心,“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事实上,在咸亨酒店,孔乙己的品行并没有什么恶劣之处,他“老实,从不拖欠”。
孔乙己第四次出场是最落魄的一次,他被打断腿,用手走路。“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因为偷了一些读书人喜爱的书纸笔砚的东西,他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以这次最后的出场来说明孔乙己最后的悲剧,这次出场其实依旧显示了他对读书人身份标识的东西非常热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