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忘不掉的是回忆,继续的是生活,错过的,就当只是路过。
有人说忘不掉的是先离开的,因为失去对方曾经所给予的,所以难以忘怀。
有人说忘不掉的是自己曾经苦苦追寻许久,却依然什么都没有得到过。
无论哪一种忘不掉,最后都成为了这一生的回忆。
因为重要,所以铭记;因为重要,所以忘不掉;因为,难忘,所以记得。
总有一些回忆,总有一些故事,总有一些人,虽然早已远去,但是永远的闪耀在你的回忆里。
博尔赫斯说过:“我们生命中的每位过客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会留下自己的印记,也会带走我们的部分气息。有人会带走很多,也有人什么也不留下。这恰好证明,两个灵魂不会偶然相遇。”
因为茫茫人海,总有灵魂会相遇,也总有几个会在你的回忆里占有一席之地。或许是你的亲人、或许是你的偶像、或许是你的恋人、也有可能只是一位擦肩而过的过客,半面之缘,却让你回味无穷,奇怪的很。
曾经听过这样一段话:“这个世界上只有想尽办法都记不起来的事情,从来没有下定决心就能忘记的人。我试图无数的理由去忘掉某些人,但是记忆反而越来越深。”
所以,忘不掉的,就不要忘了,记不起来的,也就别记了。
现在拥有的好好珍惜,忘不掉的就放在回忆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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