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因在工司骨折,在家休养5个月了,期间公司每月发基本工资(2000多元),因为公司不愿意报工伤,无奈之下,我们找了律师,这就相当于和公司闹僵了,所以今天去公司离职,还抱有一种侥幸的心理,以为公司多少会赔偿一些钱。
但有希望就会有失望。
去到公司,和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对方依然声称:上班时间太短(15天),没过实习期,不是正式员工为由,没有报工伤的资格,还让我们写“免责任书”,意思是一旦辞职,以后有啥问题,概与公司无关。
但律师叮嘱我不能写,所以今天的离职手续无果而返,工伤事宜正式进入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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