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陪妻子和女儿去逛街了。我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懒惰到吃喝玩乐都无欲无求了,对逛街这种事,我是十分的抗拒的。如果是他人相邀,我会抗拒他人;如果是自己的需求相邀,我会抗拒内心的那另一个自我。实在不行,我会自己给自己台阶下,下一次再出去走走。妻子总开玩笑的对我说,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商家们都得饿死了。对于她的言论,我笑而不语,都懒得反驳。俗话说,一个超级懒的人身边必定会有一个超级勤快的人。一个超爱购物的人背后也会有超不想逛街的爱人伴侣。反之亦然。
不过,昨天,不知道我哪根神经搭错了,还是跟妻子出去了。妻子提着包,走在前面,我抱着两岁半的女儿,走后后面。一家三口一起出去倒也其乐融融。
过程不用说,女人逛街都不算时间的。
结果都一样,女人的购物袋里总是装的满满的。而购物袋无一例外的都是男人背着。女人的衣物倒也罢了,不过作为一个家庭,总免不了吃喝拉撒,早晚餐烹饪所需要的食材,土豆猪肉鸡肉什么的再加上女儿的牛奶,那个份量就别提了。
所以,刚出门穿戴整齐的男子,到最后全部穿戴都变了样,白领最后也都成了蓝领黑领的了。
想想,还是孩童时候好,只要牵着妈妈的衣角,就可以跟随着妈妈去市场,领略人间烟火,去静静聆听俗世的繁杂喧闹,没有包袱,没有压力,心境不受一丁点影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