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干货,看完后发现他绝对不是干货,书是一个个连一个个连续的故事衔接起来。对人非常有续的故事衔接起来。对人非常有吸引力。
这本书慢慢把我带入其中,一开始感觉自己就是书中的镇洙,他的疑惑也正是我的疑惑,他的开始也是大多数处于低潮期的人的开始,先来看看他开始读书时的状态,时装公司职员,工作不被领导重视,业绩不好,受尽了夹板气,父亲因为欠债一直在外躲债不敢回家,女友也跑了,和妈妈妹妹住在狭窄的租屋里,他觉得他的世界简直黑暗得不行,做事也无精打采,心如乱麻,眼前一片茫然。似乎天都要塌了。走到平日常去的米酒店也不受欢迎,因为他欠的米酒店老板娘的债没有还清。
这时候好友明勋给他介绍了一位读书高手名叫会一,一位通过读书改变人生的高手,去见之前他疑惑不已,读书真能改变人生?真有这样的高手,读书真有用吗?然而,在见了高手后他发现这位读书高手果然非同一般,言谈也让人如沐春风。
令他惊讶的事,会一刚开始只送给他两本书,让他读完再去找他。他耐着性子认真读完后发现书比想象的有趣。接着会一给他布置的任务是100天33本书。他惊呆了,觉得会一在开国际玩笑。实际上会一主要是想借此培养他的读书习惯。既然读书的终极目标是改变自己,那第二步培养读书习惯势在必行。于是镇洙就像一天吃三顿饭那样读书,渐渐地他发现生活中可以利用的零碎时间很多,多得惊人。只是平时都没有发现,因为平时都把时间放在坐地铁时在拥挤的地铁里怨声载道,玩游戏里虚度了。或者就是在与人的应酬中流逝了。当开始读书计划后,每天至少能挤出三小时的时间来阅读。他发现很多他认为不可能的事都渐渐变成了可能,读书带来的改变开始在他身上发生。而且在会一的指导下,他把工作与读书很好的兼顾。并且在读书的过程中也注重专业技能方面的书籍,力争专业第一。其间明勋给他介绍了漂亮女书友何英,两人互谈读书体验,相谈甚欢。
后来他又把读书计划变成一年365本书。书读完后他整个人都蜕变了。从小人物到董事长钦点,成为一个越来越优秀的人,并且和何英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实现了他的小目标。优秀的人从来不会拒绝让自己更优秀,所以他接下来的目标是成为ceo……
毫无疑问,书中的主人公现在还在阅读的路上,可能他现在不只是一个ceo。但是他们没有停下阅读的步伐。因为从一开始的时候"我要读书"这句每天说三遍的话就宣告了读书的开始,读书永无结束的时候。
本书我感悟良多,我不禁想说说我近来读书的成效,读书速度加快,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培养了自己的主动性,养成书不离手的习惯。读书真的让人受益良多。
虽然读书的过程中失恋,外婆身体又让我十分忧心,要抽时间去走访留守儿童,要做学校里的许多繁而杂的工作……一大堆事情让我头疼,让我烦乱,忧郁。为了减轻自己心中的忧郁,我也更加努力地读书,至少在读书的那一刻什么也不想了。
读书是有方法的,提高读书效率让书中精华变为已有也是有方法的。我们要充分利用时间,不能因为事情多就拒绝读书,要确定自己的目标,把要做的事写进记事本,这样做并不是不相信自己的记忆力,是因为多看一遍就能再次确认一下自己的目标。没有目标就难以检查具体事项的落实情况。也就不能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即使再小的事也要记下来。做完后在下面画条线,标注上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事情的进展速度就会惊人的快起来,办事所需时间缩短了,就可以节省时间了。
书中说,要想过河,一定要先从眼前的第一块石头搬起。如果只是瞪着两只眼睛望着河对岸,一直望到死也过不去。生活中隐藏着许多可以利用的时间,零碎时间。
书中说,不与认为读书无用的人攀谈,因为会感染负面情绪。这让我想到我的个别同事,他们总说你读这书有什么用。渐渐地。我发现不想和他们交谈了,因为比起毫无意义的交谈,我的读书时间更宝贵,而且真不想受他们的情绪感染。我的世界他们不懂。
所以,阅读吧,坚持阅读,逐步改变自己。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世界。不要放弃,因为不论多么高的热情,一旦中途放弃,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以,阅读吧,坚持读书,让自己的大脑里有个图书馆,我现在的大脑里只有零星几本书,真是汗颜。读书也许刚开始不能改变什么,但它能改变你的思维方式,潜移默化中让你更优秀。所以我们要把读书变成习惯,就像每天要吃三顿饭一样。
最后说一句,我要读书。我的永恒理想,头脑中有个图书馆。
2017年12月 17日于龙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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