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在讨论关于昨天晚上主干道「查酒驾」的事情…
你永远无法体会一个被警察查到「酒驾」后的感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
A:酒驾,这种事,宁可打车回来,明天再回去开。
B:没关系,我交警队有人。
C:不管有没有人,都要为了自己和Ta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D:…
你看,其实如果你站在他本人的角度去想,很有可能只是想要炫耀一下“我酒驾,But,没事!没有一点儿事…”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
即使同样在同一时间、同一个地点、同一秒被查到酒驾,但是两个人是不同的。
那么就无法感同身受!
既然如此,那么回想一下,所有失恋、不开心、的亲人朋友是不是劝不了?
没办法劝?
为什么?
不能感同身受嘛!
这似乎就又牵扯出,一个人的「独立」能力是多么的重要了!
其实,重点不是「独立」而是【能力】…
所以,我们的劝,以后可能都要改成「哄」…
这样才比较严谨。
哄她开心…
好像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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