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我一直没忘记你。
我知道这是爱情的萌芽。
初识,第一面看你很面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总想逃走,看到你就很紧张,看到你就止不住的傻笑。渐渐的和你熟了,才知道,你不是小痞子,二十个很认真负责的人。虽然你长的很黑,但是很美的古铜色的黑,大大的眼睛,亮亮的,双眼皮,只见过你笑一次,我就恋上了你的笑容。那时的我们都是十七岁,懵懂的年龄,我知道你也喜欢我,最后是爱,最终是恨。
复读的那一年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最美好的时光,可是,我却生病了,严重的心理疾病。我怕耽误你,就假装不认识你,你那些窃窃的言语我一一听得清晰。别人听不到,我可以听到。
有很多人喜欢你,因为你幽默,爱干净整洁,严谨,其实你也特别特别的努力,我都知道,可是,我不能耽误你。
我做事比较慢,虽然很努力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可能是女子。你应该找个像小孟或者阿狸或者小可那样的人,而不是我。
大学,我随经历了零乱的感情,但是却还如以前一样,你依然是心底的忘不掉。
放下,谈何容易。
也只有忙碌时才会忘记。
忘记自己和那些伤心的人和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