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狄更斯
父母的坟墓边上还有五块菱形小石碑,每块约有一英尺半长,整整齐齐列成一排,那就是我五个小兄弟的墓碑(在芸芸众生谋求生存的斗争中,他们很早就一个个偃旗息鼓,撒手不干了);见了这些石碑,我从此就有个不可动摇的看法,我相信这五个小兄弟出娘胎时一定都是仰面朝天、双手插在裤袋里的,而且一辈子也没有把手拿出来过。
等到教堂恢复了本来面目(那人手脚快,劲头猛,刚才一下子就把整座教堂在我面前翻了个身,只见教堂的塔尖倒踩在我的脚下)——言归正传,等到教堂恢复了本来面目,他便把我抱到一块高高的墓碑上,让我坐在上面直打哆嗦,自个儿却拿起那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另外一个东西就是绞刑架,上面还悬着一截链条,早先用来拴过一个海盗。这人一瘸一拐地正向着绞刑架走去,仿佛是那个海盗复活了,刚才下了绞刑架,现在又回去重新吊上。胡思乱想,不禁想得害怕起来;再一看地里的牛也都仰起头来,圆睁着眼睛盯住他的背影,我心里想:莫非这些牲口也都和我一样感觉?
至于我的姐姐乔大嫂,头发和眼睛都生得乌黑,皮肤红得特别刺眼,我有时禁不住怀疑:莫不是她洗脸擦身用的不是肥皂,而是肉豆蔻?
她这样成天围裙不离身,一则显示自己治家的丰功伟绩,二则当做责骂乔的资本。其实我既看不出她有什么理由要系围裙,也不明白她系上以后,又有什么必要成天不解下来。
姐姐为我们切面包、涂黄油,自有她一套一成不变的精明办法。先用左手把原只面包压在胸兜上,于是总难免有根把别针缝针什么的钻进面包,再由面包钻进我们嘴里。
世界上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理解,小孩受到了恐吓,心里怀的是什么样的鬼胎。只要是受到恐吓,不管是如何不近情理的恐吓,都免不了要怀上这么个鬼胎。
早上下了霜,潮湿得厉害。早起就看见我那小窗户外边蒙着一层水汽,仿佛有个妖魔整夜在那里哭个没停,把我的窗户当作了擦眼泪的手绢。
走到沼地上,雾更浓了,迷蒙之中只觉得一切景物都冲着我扑过来,而不是我朝着什么目标奔过去。
我心里想:“这一定就是那个小伙子!”一旦认定了是他,我只觉得心脏一阵阵生疼。假使那时候我晓得肝脏生在什么地方的话,我看我的肝也一定会觉得发痛的。
我平常看惯了家里一条大狗吃东西,现在相形之下,觉得这人的吃相和那条狗实在有几分相似。这人一口等不得一口,用足气力,蛮啃狠咬,和那条狗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姐姐接腔说:“麻烦?你说麻烦?”接着就唠唠叨叨把我的不是数说了长长一大篇,真叫人听了咋舌:我晚上不肯睡觉干了什么什么坏事喽,我摔下过哪儿的树梢哪儿的墙头、掉下过哪儿的池塘哪儿的水沟喽,我自作自受弄了多少大病小灾喽,又说她哪一天不是巴不得我快些进坟墓、我却死活不肯去喽,等等。
不管谁教养孩子都好,孩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体会最深切、感受最灵敏的,莫过于遭受虐待这回事了。
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
有一段时期,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二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
一个和蔼可亲、光明磊落、尽心竭力的人能起多少移风易俗的作用,固然难以判定,可是我们与这种人朝夕相处,自己受到的潜移默化则是可得而知的。
他就动手锤起来——我看他简直是把那根铁棒当作我的替身在锤,飞迸的火花仿佛是我四溅的鲜血——锤到最后,铁是冷了,他自己却热不可当。
喧嚣过后,鸦雀无声,特别宁静。我上楼去换衣服,心里恍惚觉得今天像是星期天,而且像是死了什么人似的——每逢闹极而静,我老是有这种感觉。
也无须细述我在她家大门口徘徊了多少回才下定决心打铃。也无须细述我如何犹豫再三,想要不打门铃,赶紧回家。更无须细述我平日的时间由不得我自己支配,否则我这次一定过门不入,宁可下次再来。
那胡桃壳脸的莎拉砰的一声在我背后关上了大门,我一肚子的不满也达到了空前的高峰;不满自己的家庭,不满自身的行业,不满一切的一切。此行的全部收获就是如此而已。
看热闹的人一看见我来了,连忙给我让出路来,我这才明白是姐姐出了事——她不省人事,一动不动地躺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原来,她是面朝着火炉的时候,被什么人照准后脑壳猛一家伙打倒在地上的。尽管她和乔还有一段夫妻的缘分,可是这辈子却再也不能暴跳如雷了。
这样一连好几个月,每天都是考虑再三,最后作出决定,认为断不可说穿,可是到第二天早上,一切又得重来,又得重新跟自己打肚皮官司。肚皮官司打到最后,终于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件秘密已经年深月久,和我结为一体,血肉难分,我怎能忍痛割下这块肉呢!
在我们家的周围转了一两个星期,我听人讲到、从书上看到,凡是这一类官府遇到这一类案子,都有一套例行的公事,在这方面他们倒是干了不少。他们拘捕了好几个人,可显然都捕错了,原来他们脑筋动了不少,却尽打些错主意,不是根据实际情况想办法出主意,却是死活要叫实际情况凑合自己那一套主意。
她一看就把头大摇特摇,弄得我们都吓坏了——她身子已经衰败到这个地步,三摇四摇怕不会把脑袋从脖子上摇下来!
那幢死气沉沉的古老宅子毫无变化:黑沉沉的房间里依旧烛影昏黄,梳妆台镜子跟前的椅子里依旧坐着那个幽灵似的干瘪人儿。我不由得寻思,在这个神秘的地方,莫不是钟表一停,可使流光不逝?莫不是我和室外的一切都添了年岁,而这里却永远如故?这大宅里从来没有阳光透进来,岂止屋里没有阳光,只要一想到这座大宅,我的脑海里和记忆里又何尝有一线阳光!
报上登着一则轰动一时的凶杀案新闻,伍甫赛先生读得仿佛满头满脸都沾着血污。
不瞒你说,那天我抬头望着满天星星,我觉得这些星星都不过是些贫苦下贱的星星,因为这些星星照见的无非是些和我朝夕相处的乡野景物。
吹灭了蜡烛,上了床;谁知床也变成了一张很不舒适的床,再也休想像往常那样躺在上面睡得又甜又香了。这一夜时睡时醒,老是梦见马车跑错地方,哪儿都跑到了,就是跑不到伦敦;驾车的一会儿是狗,一会儿是猫,一会儿是猪,一会儿是人——就是没有马。整夜乱梦颠倒,迷途失向,醒来已是天光拂晓、百鸟欢歌的时分。
其实,人大可不必为流泪而感到羞耻,因为眼泪好比甘霖,会涤净那蒙蔽我们心灵的凡尘俗垢。
我看清楚了,他是个不动声色的人,身材矮小,一张四方脸简直像木头做的,脸上的表情似乎是用钝口的凿子凿出来的,可是没有凿好。从有些地方的斧凿痕迹来看,如果木头的质地软一些,凿子锋利一些,这几凿子也许就可以凿成两个酒窝,可是结果只压出了两个印儿。
世界上哪有这么多怨仇呢。他们只要看到有油水可捞,就要来这一手。(晓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我打开楼梯间的窗子,险些儿丢了自己的脑袋,因为窗上的绳子都朽烂了,窗格往上一拉,就像断头台上的铡刀一样,轰的一声落了下来。幸亏落下得快,我的头才没伸出去。这样总算捡到了一条性命,我于是就只好安分一点,隔着尘土厚积的窗玻璃模模糊糊看了看这旅馆的全貌,然后就无精打采地站在窗前闲望,心想,伦敦可实在给说得太好了。
不知是何缘故,我只觉得眼珠子快要从眼窝里跳出来了。我答谢他这番好意时语无伦次,我简直怀疑自己莫不是在做梦。
“你妈妈身体好吧?”她这一句突如其来的问话,可真问住了我,我只得荒乎其唐地回答她说,倘若我还有妈妈的话,相信她的身体一定非常好,一定会非常感谢她的好意,早就会捎信来向她问好了;说到这里,幸亏那个保姆及时走过来救了我的急。
我睡在塔楼上一间小小的卧室里,那也是完美无瑕的,只不过我的身体跟那根旗杆之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天花板,弄得我好像整夜都把那根杆子顶在头上睡觉。
一路上,文米克愈走愈变得冷淡而刻板,嘴唇又渐渐抿得像个邮筒口。
只见他一头钻在盥洗间里,非但在洗手,而且还在洗脸、漱口,可见他是刚刚了却了一桩非同寻常的肮脏案件。盥洗完毕,又把那条挂在滚筒上的大毛巾擦了个遍,擦过之后还不算数,又拿出一把小刀来剔指甲,免得这件案子还在指甲缝里藏垢纳污,最后才穿上外衣。
墙壁上镶着嵌板,嵌板上都镂刻着一圈圈环状的华饰,当贾格斯先生站在这些圈圈跟前迎接我们时,我觉得这些圈圈分明像是某一种圈圈。
至于他的衬衣领,上衣领,那实在叫人大惑不解——两个都是猜不透的谜。为什么一个人要让自己的脖子受了那么大的罪,才算是衣冠楚楚呢?为什么他一定要穿上这套节日礼服受受罪,才算是干净了呢?
匹普,亲爱的老朋友,世界嘛,可以这么说吧,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零件配合起来的。这个人做铁匠,那个人做银匠,还有人做金匠,又有人做铜匠。难免有一天要各走各的路,到了时候分手是回避不了的事。(晓评: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
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骗子,比起自骗自的人来,实在算不上一回事,我就是编造了这些借口来欺骗我自己的。
其中有一个囚犯长得高些,胖些,可是分配给他的一套衣服倒反而小些,神秘莫测的世道往往就是如此,对犯人和自由人都是一个样。
那个囚犯呼出的热气落在我身上,别提有多厉害了,岂止我的脖子,连我整条脊梁都感觉到他那股气息。只觉得好似骨髓里沾上了一种钻孔入缝的烈性酸液,弄得我牙根发酸。
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不知在你们家乡一带有没有这样的现象,就是,但凡父母不是佳偶,生下的儿女总是特别急于要结婚?”
将来到我死了以后,如果雷溪芒草地附近那座沉静而古老的宅第里经常有鬼魂萦绕出没,那鬼魂一定就是我了。唉!想当年艾丝黛拉住在那里的时期,我那个神不守舍的魂灵简直是无分昼夜地在那儿流连忘返。
爱慕她的人多得不可胜数。可能是出于嫉妒吧,我只要看见有谁接近她,就会认为是爱上了她;不过,即使不算这些,爱她的人还是多得数不清。总之,一切游乐的场合,只要有她在,我都要紧追不舍,结果都是自寻烦恼。和她在一起,我没有快活过一个钟头,可是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却无时无刻不在心里念叨,能和她待上一辈子,该有多快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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