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你看这篇文章的名字是不是以为我要写一个关于爱情故事,再不济也要像七月和安生那样抒情的闺蜜故事,被骗了吧,才不是呢,我今天就是想单纯地说一说两条狗的故事,我不知道你们是会哭还是笑,但是我就是想说给你们听。
我叫巴克,这个名字是不是很酷,英文叫bark,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个英文单词是什么意思,反正主人给起的,当我得知我叫这个名字的时候,威风得不得了,作为一只中华田园犬,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得到一个英文名字,这对我来讲是至高荣耀。
我的主人叫老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只有三个月大,还是一只小奶狗,可是我的智商和情商完全是一只成熟的狗子,甚至能听懂人类的大部分语言。老沈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看上去他是第一次养狗,一会摸摸我的肚子,一会琢磨着给我找食谱,我想,我这是遇到了好人了吧。
我是一只成熟的狗子,说白了就是我非常聪明甚至是精明,但是很快我就明白了我必须要学会伪装,因为我是一只狗,狗的一生就应该是为了守护自己的主人,这是一条狗的使命,虽然我对这个使命不敢苟同,但是这辈子我投胎做了一条狗,就决定我必须也要完成这个使命。
于是我装着每天心甘情愿地和老沈去跑步,但是我并不情愿,于是每次跑到一半总是偷偷溜掉,傻子才天天绕着圈跑呢,不知道人类是怎么想的,每天开车去上班,下班以后却又玩命地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跑,这纯属有病。
我也学会了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上蹿下跳,学着和其他狗一样伸出舌头表示友好,这时候这些人总会摸着我的头说,巴克真乖,这个时候我总是洋洋得意,不是因为这些人喜欢我,而是这些人被我表面的愚蠢所迷惑,我成功地让人类相信我是愚蠢的。
老沈住在一个风景非常优美的村庄里,因为他不喜欢城市,于是在村里的水库边上租了一个特别大的房子,我喜欢老沈,因为他让我活得够宽敞和自由,他每天上班的时候总是叮嘱我,巴克,我上班去了,你呆在家里不要乱跑啊。我猜他可能是觉得我还小,害怕我被欺负,所以我每次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哼唧两声装作回应。然后等他走远了以后,我就从门缝里偷溜出来,在村里溜达。
这个村庄叫做桦墅村,风景真的是非常美的,有一个大大的水库,有青山,有绿水,我还认识了一群同伴,大虎,泡泡,小灰,他们都是流浪狗,我们每天成群结党地奔跑在村里的小路上,为所欲为,好不快活,当然不得不提一下。首先,我不是流浪狗,其次我的智商比这群流浪狗高出一截,至于为什么愿意和他们在一起玩呢?人都会有孤独寂寞的时候,狗当然也会。
当然有时候,该认怂也得认,毕竟我才三个月大,狗遇到尴尬的事情我也会遇到,比如说换牙,换牙期间我的牙痒得不行,每天万箭穿心,所以我无时无刻不得咬着点什么,于是老沈的鞋带,家里的桌腿,拖鞋无一幸免,每次犯错了,老沈总是佯装要打我,我就装作很害怕的样子,我知道他不会真的动手的,我就是这么嚣张。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姑娘,带着一只巨大无比的金毛狗子,这个金毛狗子真他娘的大啊,估计得有我四个大吧,哼,错了错了,叫什么金毛,叫金猪算了,那么胖。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金猪长得是真的漂亮,眼睛不仅又大又圆,而且还含情脉脉,多看一眼就受不了,毛色金光闪闪的,简直能亮瞎我的眼。我望着自己瘦小的骨架,枯燥的毛发,第一次,我自卑了。
这个姑娘也是很了不得,她把牵着金猪的绳子放下,摸摸我的头,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因为怕别人知道我是一只精明的狗子,我从不和人类对视,因为眼睛是最会出卖人的东西,但是那天我和这个姑娘对视了,姑娘说了一句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话,她说,巴克你是不是能听懂我说话?如果你能听懂就眨一下眼睛,然后我居然鬼使神差地眨了眼睛,姑娘显然也震惊了一下,于是就这样,这个姑娘发现了我的秘密。
姑娘带着狗子就这样也住到了这里,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是一只粘人的狗,但是如今只想每天跟在这个姑娘的身后,可能是因为她知道了我的秘密,可惜她好像并不怎么重视我,每次看见我也总是淡淡地摸摸我的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是她对那只金猪就不一样了,金猪和她形影不离,甚至每天晚上这只金猪可以睡在她的床边,虽然老沈也很爱我,可是他从来只是让我住在院子里,不让我进屋的,虽然在此之前我觉得睡在床边这种事情十分的肉麻,但是这一刻还是感受到了嫉妒 。
后来姑娘经常出差,金猪就托付给老沈照顾,于是老沈开始尽心尽力地照顾着这只大金猪,有时候甚至会忽略掉我,对了,忘记介绍了,这只金猪有一个非常文艺的名字叫做四月,自从四月来到这个家,我还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因为她总是一副很骄傲的样子,每次见到我的时候总是忽视我。
老沈开始每天跑步的时候带着四月一起去跑,因为四月不会半道溜掉,一定会陪着老沈跑到底,即使累到瘫倒,哼,真的是蠢狗,那么累,跑个屁。
除了陪老沈跑步,四月还会游泳,每天都要去大水库里游上一圈,水库边上站满了人给她鼓掌,大家都在说,嘿,你看这个狗。老沈这个时候就会特别自豪,大声地喊着四月为她加油。有一天,四月在水库里游着,老沈瞥了我一眼,然后自顾自地说了一句,巴克,你怎么这么笨,你也给我下去游,于是他一脚给我踢了下去,我当时脑子一阵懵就掉进了水库,艰难地在水库里扑腾着,那一刻我放佛听到了岸边的人在哈哈大笑,你看那傻狗,哈哈哈,那一刻我的心凉透了。
自从我出生以来,一直都觉得自己是非常聪明的狗,我觉得自己可以在人类跟前混得顺风顺水,那一天我受到的耻辱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从那一刻起,我的内心开始充满仇恨,我恨那只金猪,恨她夺走了我的一切,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带着满身的水低着头湿淋淋地走回家,我明白在这个家我已经没有地位了,于是悄悄地告诉自己,巴克,接下来的生活你要自己靠自己了。
老沈带着四月回来,拿着毛巾给四月擦着毛发,我躲在角落冷冷地看着这一切,面无表情。在这个世界上我允许自己做一切事情,除了抱怨。
我悄悄地走近四月。“嘿,你想不想出去玩?”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你想你妈吗?就是那天带你来的那个姑娘。我带你去找她吧,我知道她在哪。”
四月突然激动地站了起来,这招果然有效,于是我带着她走出了院子,一路上她还是沉默不语,只是低着头默默地走路。
于是我带着她一直往村庄深处走去,一直走一直走,我知道她刚来这里,肯定不认识路,于是在一片树林里,我把她丢在那里,转头就跑,我能保证她肯定找不到家,就这样我把四月丢了。
我一路唱着小曲回家,然后结结实实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四月果然没有回家,简直神清气爽,可是事情接踵而来,知道我秘密的那个姑娘听说四月不见以后,当天就赶了回来,拿着四月的狗绳在整个村庄发疯地喊四月,我看着她遍寻无果以后坐在水库边啜泣,我走过去,她突然抱着我,巴克,我知道你能听懂我说话,你肯定知道四月在哪里,你带我去找她好不好?我低头不语。
当天晚上,我去把那个大金猪给接了回来,她居然一直待在原地没有动。
“我知道你会回来找我的。”这是四月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哼,我只是不想看见你妈难过,我还是讨厌你。”
“巴克,我知道你为什么讨厌我, 其实完全没必要的,你比我幸福多了。”
我转头看了一眼跟在我后面的大金猪。
“这个姑娘不是我妈,她只是一个好心人收养我的而已,我妈不要我了。”
我停下脚步,坐下来静静地听四月讲话。
“我妈怀孕了,然后把我送给了另外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对我并不是很好,整日把我关在笼子里,一天只喂我一顿饭,那段日子过得真的是很黑暗,后来遇到了这个姑娘,是她把我从笼子里带了出来,带我去洗了澡,我以为这个姑娘以后就是我的主人,可是自从来了村里,我就经常看不见她了,就只剩下老沈,我害怕老沈有一天也不要我,我知道他喜欢我游泳,所以才会拼命地表演的,我不是为了抢你的风头。”
我沉默了,长久以来,我活得肆无忌惮,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把所有人都当作傻子,也一直觉得像四月这样漂亮又听话的狗子一定很幸福,却没有想到她居然藏着这么多的心事。
“巴克,从小我就一直觉得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会有人爱我,所以学习算数,很听话,学会察言观色,学习各种技能就为了让主人开心,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没有人从一至终地爱我。”
我沉默了,心里想,四月真是一只傻狗,难道她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会哭的孩子才会有糖吃吗?难道她不知道只有先爱自己才会被别人爱吗?
“巴克,我不想回去了,你走吧,我想离开了,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注定着没有人会爱我,我太累了,我想浪迹天涯去了,不想再讨好谁了,想看看风景,听听小溪流的声音。”
“你想好了吗?流浪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你长得这么美,人类会伤害你的。”
“我从来都不知道美是一种罪过,但是我活到现在一直在为别人活,接下来我想为自己活。”
我知道四月心意已决,我没有办法改变的,于是舔了舔她的下巴,那一刻真的很心疼四月,可是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的狗,一生的追求居然只是为了得到人类的爱。
我独自走回家,那个姑娘见我回来,抱住我痛哭流涕,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巴克,你知道吗,我真的好爱四月,我天天出差就是为了努力赚钱给四月更好的,我真的好难过啊。”
我把姑娘脸上的泪水舔干净,内心无言,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经常喜别重逢,流着激动的泪水,可是也经常阴差阳错地错过,暗自啜泣。可是这一切都是你我无法控制的,我们只能坦然地去接受。
第二天,太阳依旧会升起,带来让我们重新选择的机会。
就像我的故事,会一直到我死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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