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点开网易音乐听听《刘十三》吧。
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过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球球
球球仰脸看他,露出让他心酸的笑容:“要是跟他吵架,以后怎么办?你又不会一直在这里。”
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我爱你。
你要记得我。
程霜
“你人不错,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
“ 喂!这次不算。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
“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她打第一次遇见他,就喜欢上了他。
王莺莺
王莺莺说:“就算我不在,你也要好好活。”
刘十三撑不住了,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
王莺莺说:“外婆在的,一直在。”
刘十三睡着了,梦里笑嘻嘻:“外婆长命百岁。”
王莺莺没有给刘十三留下过什么细腻的言语表达,一直像朋友一般守护在他的身边。
刘十三妈妈的一封信
十三,妈妈走了。
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
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 能够幸福地生活下去。
越幸福越好。
十三,妈妈对不起你。
六十三四年级时的梦想:
考取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
在他外婆不知道的日记里,写了这样一段文字:
五年二班 刘十三
我的妈妈
听镇上的人说,妈妈改嫁去了别的地方。他走的时候我四岁,连回忆都没给我留下。
我问过外婆,妈妈是什么样子,外婆不说。我就从别人妈妈身上,寻找她的影子。
……
我找啊找啊,找到最完美的妈妈。
他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我身边。
故事的后来,刘十三完成了他梦想的一半。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但在普通院校里毕业。也离开了王莺莺离开了小镇,长大后找了份卖保险的工作。
终于摘抄完了。再看依旧心里一酸。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内心深处无时被张嘉佳文字挑逗着。现在缓缓慢慢才发觉,这是烟火气儿。
从辞职在家开始,我常常偷偷窥探自己认为的在自己心上伤口,也仅仅是窥探。然后找一群老友喝喝酒,和一些人唠唠嗑,听故事。有时候喝的微醺的时候一边会说,一定要让自己心上的伤口都好了,再追求幸福;一边又劝朋友,你怎么知道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接纳你不一样的负担呢?我始终无法作为清楚的旁观者面对事情,这也许是件还不成熟的表现。因为时常感动、时常想念、时常悲伤,不够温柔。
而书里的刘十三的故事里,他始终有一个目标:活成妈妈希望他活成的样子,不断寻找着妈妈的样子。而这个目标,就像一场在追逐美好的梦,简单幸福缓慢。在其他的事情上他仿佛就是自己的旁观者,通透的好生羡慕。
作者文字轻柔悲伤又带着一股暖流,让我们像书里的每个人物一样都鲜活的直视着自己的人生,爽快直接的燃起心底的烟火气儿。一点点也没有小清新。直到最后两章,直逼老泪纵横。想上一本让我流泪的好像是郭敬明《幻城》,并不是完全读完,只是看了后面的书信噢。大概讲的也是死亡、亲情。那个时候我应该就是程霜了吧,并且觉得自己是个非常不幸的人,但带了一圈的主角光环。现在的我也缓慢长大,偶尔带着主角光环,更多的发现我也是刘十三。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鲜活的经历过一些事情的人,一个不是不幸人,一个得到着爱也在失去着爱的人。
“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番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故事未完,永远待续…
写到这里,不懂小时候为什么喜欢周杰伦。但现在我懂为什么现在的大家会喜欢周杰伦,一个是青春,一个是他温柔浪漫却活着一点没有烟火气儿的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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