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笔之前,有些犹豫。因为“人生的意义”可能在大家看来,会有些俗套。“这不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吗?”确实是谈的比较多的话题了,但我对此话题有一些不同的理解。
我们生而为人,自拥有意识,其实考虑人生的意义的次数不算太多。可能只是觉得“人生的意义在于成功,在于活得精彩、高兴”等等。我们是自然而然地生活下去的。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人生其实是没意义的。举个例子,有一顿美食,一个人吃或者不吃,在吃饭这个行为结束后,其实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所以吃美食这个行为没有意义。一个人因为想法与大多数人不一样而受到质疑,他极力想告诉那些人自己的想法的正确性,事实却是,就算告诉并说服了大多数人,在这件事结束后,这件事仍然没什么意义。好像任何事情追问下去,我都觉得没什么实质意义。所以——人生的意义其实是没有意义吗?
在思考了一段时间后,我否定了这个结论。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说:“存在即合理”。我们既然生而为人,拥有自己的人生,我认为就必然存在其意义。那这意义究竟是什么?
在经过观察与思考后,我得出了我的结论:人生的意义在于体验做每件事的过程。我们做每件事情时,也正在体验着这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具有意义的。由物质层面向心理层面的渗透,由实及虚,进而产生感受,这个过程是美妙的。
威尔·杜兰特曾说过:“真正的意义仅仅在于追寻自己欲求的过程,事情结束后,欲求也就结束,所以才会觉得没意义。”威尔·杜兰特的观点与我的观点有些类似,追求自己的欲求的过程,便是体验做事的过程,这是真正的意义所在。
人生的意义可能还有很多,在我的认知里,“体验做每件事的过程”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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