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喜欢一首歌不是因为喜欢它的全部,而是喜欢它的某一部分。但话说回来,如果单独听自己喜欢的部分而不听其他部分,也不觉得好听。所以厌烦一首歌而又放不下一首歌的时候,得知道放不下的原因,同时也要明白其他部分不是多余的。
对于一首歌,我产生了这样的认识。就和人一样,也许并没有那么多优点,但是对于喜欢的人来说,有自己喜欢的那部分就足够了,而具有的其他特点也对也对促成这一优点起了作用。当然,如果连喜欢的理由都没有,可能谈不上什么喜欢了。如果连自己喜欢什么都说不上来,这样虚妄的喜欢算什么呢。也许有人说“啊,喜欢不需要理由”那么同样的地,分开也不需要理由,喜欢和被喜欢双方会无缘无故在一起然后无缘无故分开,这不是莫名其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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