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是法国的哲学家,他对洛克和霍布斯提出的自然法则提出了反驳,他提出了一种宣言,这种宣言非常的有名,他们是美国和法国革命宣言的基础!
洛克和卢梭认为的自然法则自然不同,卢梭认为,自然法则并不是回归本性,与中国的道家没有任何的关系!他的自然法则是在情感层开始,道德层结束,而并不是像动物那样的本能!他提出的自然法则是从权利到权力。
那么,权利到权力是什么呢?权利,是政权利益,是对政权的统治基础,权力,是权威的力量,你可以任用你的权力去指挥他人,控制他人,可是,卢梭认为的这两点根本不一样。因为我们从他写的作品中就可以看出,美国革命要什么?要自由!要民主!法国革命要什么?叫民主,但是并没有自由可言!所以,卢梭提出的权利,是人人都有的自由权与利益!而转到权力,不一样了,根本没有民主可言,因此,卢梭将其改成,人人都有权利,人人都是王,与我们现在的新中国非常像,孙中山当初起义的时候,喊的是驱逐达赖,恢复中华,那恢复的中华,则正是卢梭提到的权利!人人都有自由,废除了帝制,我认为这一点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人人民主,人人都有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以前只有皇帝才有!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卢梭提出来的,就大大不同,他是人人平等,所有人都是拥有权力可言的!
卢梭提出的观点与霍布斯有什么不同呢?与洛克又有什么不同呢?霍布斯提出的自然法则是大家像道家一样回归自然!而洛克听说自然法则相反一点,他提出的我们都知道,是要有规则的回归自然,不然要他有什么用?卢梭提出的,肯定大不一样,他提出来的,总是人人有权利的过日子,这样才是最完美的自然法则,不同的地方就是,卢梭提出来的更有规则,规则很明显,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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